很多人說在戀愛中首先感覺要對,在早一點的年代就是所謂的”來電”,
之前有女性朋友問我說,你找女朋友需要什麼條件?
我回答:個性最重要。
她說:你這樣說太模糊了,你要的是怎樣的個性?
我笑笑,沒回答
她又說:戀愛不是只要感覺對,然後相處在一起快樂就好了嗎?
我說:感覺?那是什麼東西?
她一付無言的表情,好像在說我的話很不可思議似的。
我接著又說:人在戀愛中常常會被”外表” “談吐” “才華” “成就” “金錢”(外在條件)所迷感年輕人的戀愛重在
前二三項,成年人的戀愛則重在後二項,然而這五項樣極差的人,相對的,就不會對他有戀愛的感覺,
我打個比方,愛寓的朋友們,你們會對眼睛長到下巴去,嘴巴長到頭上去,五官移位,又禿頭又胖,又負債,
又不會講好話的異性產生戀愛的感覺嗎?除非自已也是這種等級的人。
當然我這樣比喻是有點誇張了,而我真正想說的是,當一個異性條件比自已差
很多時,潛意識下自然而然的就不會對他有感覺,當一個條件能與自已匹敵
或在自已之上時,而且他又對自已表達好感,就會感生戀愛的感覺。
很可悲的是,所謂的”感覺””來電”等名詞,只不過是用來判斷戀愛對象條件的
分水嶺而在男女關系中遊走的藉口而以。所以當被告白時,又不喜歡那個人
通常一般人會說「抱歉,我對你沒感覺」,當然我也會這樣講,但因為我比
誰都還清楚,只是因為你上述條件不夠而以,所以我對你沒感覺,人的潛
意識下都是一樣的,就是「你配不上我,你條件不夠好」,當然這時
「抱歉,我對你沒感覺」這句話就變成藉口了。
感謝大家的回應,自從寫了這篇文章以來,就受到很多人的共嗚,
但重要的是對各愛寓的朋友有幫助。出自龍琦翻印必究,轉貼必需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