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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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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舊作品集貨(1)-愛情鑑賞期
作者:
tai tai~~
日期: 2008.02.02 天氣:
心情:
"愛情有鑑賞期嗎"
依消基法第19條...
規範虛擬通路中,商品有7天的"審閱期"
何謂"審閱期"
不能拆封商品,有7天可以考慮
"鑑賞期"是虛擬通路商"發明出來的..
所以你們全不符合.."審閱期"
門市看的呢..
跟本沒有 .."審閱期"
世界有那好的..
拆了玩玩還可以不負責任.退貨的...
那誰都不用賣東西了..
不管什麼名詞都好..
是真的喜歡才買的吧..
現代人.曲解了,很多意義,就算.擁有了..
也有遺憾.想換新,想退貨的大有人在..
這就是..人性慾望..
但依民法第239條規定..
商品須交付賣方須堪使用.且能保証商品另可銷售..
若否則須支付賣方商品.之損害賠償...
有沒有算過...
這生中,你要賠多少..時間.金錢感情的....
有多少..是昧著良心..死懶不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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