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649099
 Hi,Isa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為什麼愛人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相信與不相信
作者: Hi,Isa 日期: 2009.01.29  天氣:  心情:
相信有永遠的愛嗎?
有人相信。
為什麼?
或許相信的話,比較幸福。
...........................................................................
<<愛情和食物都過期了>>
一個人住,家裡最多的是過期的食物。
每次打開冰箱,總是會有新發現。這包起司去年已經到期了、那包雞蛋麵兩年前已經到期、香腸半年前已經過期。在蔬果格裡,竟然發現兩顆上個月買的花椰菜,還有一箱不知什麼時候買回來的,已經腐爛了的,可以拿去製一打蘋果醋的蘋果。
一天深夜,肚子餓得不得了,想起冰箱裡好像有麵包、香腸、冰淇淋,跑去打開冰箱,卻發現每一樣能吃的東西都已經過期,連瓶裝檸檬汁也過了期。打開儲物櫃,所有泡麵也都過期。
一個人,在深夜裡,抱著一大堆過其食物,是很感傷的,他不知道什麼時候輪到自己過期。
食物可以有標籤,說明『請在此日期前食用』,人卻不能再自己身上印上一個標籤,提示他人『請在此日期前使用』,唯一可以發出的信息是『逾時不候』。人不是食物,有兩條腿,會為期限著急,青春是有期限的,忍耐也是有期限的,請在期限屆滿之前愛他,好好照顧他,他是逾時不候的,等無可等,就會另作打算。
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忍受自己過期,為了把期限延長,為了保持鮮活,花了許多金錢和時間,到了最後卻發現,愛情原來也是會過期的,而且總是在不知不覺間過期。
有一天,當我們把它拿出來,才知道他在六個月前已經過期,或者在更久之前就發霉了~它最鮮活的日子已經永遠過去。
標籤:
瀏覽次數:154    人氣指數:4134    累積鼓勵:19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為什麼愛人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01 20:38
她, 3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29 15:45
他, 44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29 01:11
他, 48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29 00:54
他, 38歲,宜蘭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29 00:36
他, 40歲,台中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