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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童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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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是否就該如此
作者: 曜澤 日期: 2009.04.06  天氣:  心情:
 
第一次寫日請多包涵,

雖然沒交過半個女朋友的我,

不知是否可談愛情論,

以下言語是我所想的看法:

愛情是要彼此相愛的,

愛情是要彼此付出的,

愛情是要彼此體諒的,

愛情是要彼此替對方找想的,

雖然彼此相愛卻都不想付出(或是只有一個人付出)是否叫愛情?

往往愛情是否都會為一點小事,就鬧得不可開交,那是否叫愛情?

此時是否就要互相體諒.互相替對方找想,這是否才叫愛情?

小事可體諒,大事就不可體諒嗎?那會是愛情嗎?

除非大事是做了對不起對方的事(如劈腿.搞外遇),那其他的大事呢?

彼此的相愛就要彼此的為雙方付出,那才會叫做愛情

體諒是要互相的,如對的那方讓一下錯的或是錯的那方要承認是錯的,

替對方找想也是如此,愛情就該是這樣

祝大家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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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14 12:28
她, 47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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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4 22:59
她, 35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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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3 22:05
她, 35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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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2 23:11
她, 35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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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1 22:22
她, 35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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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7 23:02
她, 44歲,Johor,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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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3 09:02
她, 25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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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3 23:27
她, 45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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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3-10 00:27
她, 63歲,嘉義縣,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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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0-03-10 23:26]:

[:)]

 
時間:2010-02-26 13:01
她, 35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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