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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受浸
作者: 婷婷 日期: 2010.09.27  天氣:  心情:
耶穌是救主,是我們的福音,而四本福音書都是記載耶穌的生平。馬太福音說到耶穌為王,所以稱耶穌為萬國之父亞伯拉罕的兒子,和以色列王大衛的兒子,因為王是有王系的,是有家譜的。馬可福音說到耶穌是耶和華的僕人,所以不記載耶穌的家譜。路加福音說到耶穌為人子,所以家譜追述到亞當,因為亞當是人類的始祖。約翰福音說到耶穌是神的兒子,因此在時間上追述到太初,就是無始的永世。

  馬太福音寫給猶太人,馬可福音寫給羅馬人,路加福音寫給希臘人,約翰福音寫給普世的人,或說是教會。這正像耶穌釘十字架牌子上的名號是用三種文字寫的(希伯來、拉丁、希臘),也就是說明主是為萬國人死的。以內容說:馬太福音重天國,馬可福音重服事,路加福音重恩惠(或赦罪),約翰福音重生命。所以馬太福音多用﹁應驗﹂二字,因為國度是舊約的中心預言,在馬可福音多用「立刻」、「立即」等字,因為這是僕人服事人必有的行動,在路加福音多用「赦罪」、「平安」等字,因為恩惠是罪人所切慕的,在約翰福音多用「生命」、「永生」等字,因為永生的生命是信徒所必需的。

  在時間的次序上說,先是馬可福音,再是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馬可福音除了引言和十六章九至廿節外,其他的材料在馬太福音、路加福音中都有。馬可福音一章一節:「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也可以說這是四福音書的起頭。馬太福音的內容就豐富了,它仔細的記載了登山寶訓、長篇談話、天國比喻等。路加自己說,已有許多人提筆作書了,不過他是要按歷史的次序寫。約翰福音的材料就更特殊了,他是補充前三卷福音的不足。

本書著者馬可,又名約翰,他母親名叫馬利亞。他並不是一位使徒,而是一位跟隨使徒的門徒。曾與保羅、巴拿巴這些使徒們同工,且與使徒彼得有相當深切的關係。因此一般都認為他所寫的這本福音書,乃是根據彼得的口述。本書主要的信息是說:我們的主人以僕人的身分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人的救主。本書的鑰節是:「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本書的鑰字是:「就」,「最快」,「隨即」,「便」,「立刻」,「立時」,「即時」,「登時」,「連忙」等詞,共用過四十三次。所以在本書中,我們看見我們的主顯然以僕人的姿態出現。祂被聖靈趕到曠野去受魔鬼的試探。在這裡祂少有長篇的教訓,也少有一連串的比喻,卻多有醫病、趕鬼等神蹟奇事。因為祂在這裡不是作王,只是作僕人;僕人宜於少說話,多事奉。

本章的主題講到:「受浸傳道。」本書一開頭,就以緊湊的筆法,把這位僕人的出現簡要的記過了,接著就記載祂那些接連的忙碌的工作。這正是顯出這位神最大的僕人,那種簡樸的身分,和勤勞的性格。這裡沒有記載家譜,也沒有記述祂幼年的事,一上來就說到祂的受浸,我們對受浸的認識有兩點:在受浸以前,要知道受浸使我們得救,把我們從世界罪惡的精神中救出來;在受浸以後,要常常回頭去看,我們是在基督裡已經死了,已經埋葬了,已經復活了的人。主耶穌的受浸,是說明祂接受神的任命﹁十字架,將自己交於死地。接著受試探,受神藉撒但的考驗,隨即開始傳道的工作。

本章的重點為「福音起頭,得人如魚。」在馬太福音中是以耶穌基督為頭一個名字;在馬可福音中仍是以耶穌基督為第一個名字。「神的兒子」,實在就是「福音的起頭。」
 主呼召了彼得和安得烈,要叫他們以後能「得人如得魚一樣,」因為「他們本是打魚的。」這說明主對人常是「將才就用,」原來作甚麼的,以後主就用他作甚麼。當然,其間還需要經過十字架的過濾,從天然的,變為復活的。但無論如何,主在我們蒙恩以前給我們的安排,常是為主以後的使用作了準備。我們一生的道路,早已操在主手中了。

傳道人得人與漁夫得魚的方法,大同而小異。當年主耶穌所選召的十二個門徒,大半以上是加利利的漁夫。漁夫得魚的方法:有用網捕的、用鎗標的、用鉤釣的、用手摸的。傳道得人的方法:有群眾佈道、有個人佈道、有監獄佈道、有文字佈道、現在又有廣播佈道、電視佈道。漁夫捕魚,是將魚從水中捉起來;傳道得人,是將人從罪惡中救出來。漁夫捉不到魚,還是要下網。傳道人傳道,沒有人要聽還是要傳。

  一、宣傳神的福音

  ﹁福音就是「好消息。」教會向世人傳揚的大喜信息,是耶穌基督來作人類的救主。這位耶穌與歷史上任何偉大的人物不同,因祂是「神的兒子」。除祂以外,別無拯救。主耶穌隨著祂的工作,而開始宣傳神的福音。

  本章的「洗」按照原文均應作「浸,」意即全身浸入水中。施浸約翰是福音的先鋒。他出身祭司的家庭,是耶穌的表哥,比耶穌年長約半歲。他被呼召作先知,預備人心接受基督。他在曠野的生活,身穿駱駝毛的衣服,在猶太人眼中也是先知的裝束(王下一8、亞十三4)。腰束皮帶,這是奴僕的打扮。喫的是蝗蟲(苦)野蜜(甜)。在四福音書中都有記載施浸約翰出來傳道的事情,但僅有馬可福音記載時用「彎腰」的字眼,彎腰表明態度謙卑。

  「約翰的洗」代表人認罪悔改,得神赦免。耶穌無罪,本不用受洗,是為了盡諸般的義,意思是要遵行神的吩咐,完成祂的公義為目的(申六25),必須經過這一步的禮。當祂從水裡上來的時候,聖靈就降在祂的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比較馬太福音三章十七節就可看出,這裡的說法更為甜美。那裡是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裡是說「你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前者是顯明主作王的身分,所以需要向別人作見證;後者是顯出主作僕人的身分,只要神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耶穌到曠野受試探,是聖靈催祂去的,是帶有緊急性的意思。祂在四十天勝過撒但的試探,且有天使來伺候祂。施浸約翰下監之後,主就親自出來傳福音,說「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耶穌出來傳道,需要同工,祂一起首便呼召四個門徒,即兩對弟兄。一是西門,又稱彼得,和他的弟兄安得烈,一是西庇太兩個兒子,雅各和他的兄弟約翰,他們都是打魚的。這四個人,前兩個正在撒網(佈道),後兩個正在補網(造就)。他們聽見祂的呼召,就立刻跟從了他。祂便交託他們一個很大的使命,說,「你們要得人如得魚一樣。」主呼召門徒,首先向平凡的打魚人著手,叫人不能自誇。主呼召時,他們都正在忙碌作工,主不要懶惰的人。主首先呼召兩對兄弟,表示在教會裡,為主作工,要彼此相愛,配搭事奉。「同心合意,興旺福音,」是教會增長最重要的秘訣。

    二、權柄趕逐污鬼

  今日是太空時代,也是人心「太空」給魔鬼留地步的時代。今日是離經叛道的時代,也是「鬼附」的時代。從前迷信鬼神的大都是村夫愚婦,現在卻反過來,盡是一些高級知識份子(提前四鬼、提後四3-4)。行巫交鬼、扶乩星相、引鬼入室、玩火自焚。儒教是「祭鬼」。道教是「捉鬼」。佛教是「媚鬼」。回教是「打鬼」。唯有基督教是「趕鬼」。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把鬼趕逐出去。

  新約聖經提到鬼有八十餘處,其中馬可福音所記有關鬼的事,最多也描繪的最生動。本章就有三處提到主趕鬼:1.主在迦百農趕逐污鬼(21-28)。2.主在日落時趕出許多鬼(32-34)。3.主在加利利全地趕鬼(39)。鬼是個靈,祂必須附在人身上才有機會活動。「人」乃是神與鬼相爭奪的一塊「土地」。我們「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

  本章中有三位為主作見證的:一位是施浸約翰,一位是污鬼,一位是被醫好的大痲瘋患者,他們都見證主是基督,主是聖者。約翰的生活有見證,所以主歡喜他作見證,約翰的見證是可以叫人因他而相信主。患大痲瘋的人雖然潔淨了,但在人中間還沒有見證,必須聖潔,才有資格作見證。污鬼雖說認識主,知道主是神的聖者,但這個知識並未與牠有益,牠仍是污鬼,牠仍是與主無分、無關、無交通:因此主不許與己相反的污鬼為自己作見證。

  有好些人希奇,鬼也做禮拜。事實上人走到禮拜堂,和進入神的國,往往還有一段距離。人沒有神的生命,憑著一點聖經知識,有鬼附在人身上,也會說「我知道耶穌是誰,乃是神的聖者,」他甚至也會講給別人聽耶穌是誰,然而他本身卻是與耶穌沒有甚麼相干。從會堂裡的這個人,他被污鬼附著,給我們看到一件事情:聖靈在那裡動工,魔鬼也就在那裡動工。有人的地方,就也有鬼在那裡。

耶穌斥責污鬼,不許鬼作聲,命令鬼從那人身上出來,污鬼就聽從主的吩咐,從那人身上出來了。眾人都驚訝,以致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事,是個新道理啊!祂用權柄吩咐污鬼,連污鬼也聽從祂了。我們是信徒,怎能不聽從祂的話呢?

 

    三、醫治疾病能力

  當耶穌在會堂裡講完道以後,祂就進入西門的家裡。當雅各約翰聽完道以後,也進入西門的家裡。這告訴我們,我們不但要聽道,還要行道(雅一22)。傳道的人不單是站在禮拜堂裡講,還要走出禮拜堂去跑。聽道的,也不是只在禮拜堂聽道,還要盡肢體的本分,聯絡合式、彼此相顧。耶穌一進西門的家,就有人告訴祂有人病了。同樣地,我們有甚麼難處、軟弱,亦當告訴傳道人。更當告訴我們的主。彼得岳母正害熱病躺著,馬太說:「耶穌把她的手一摸……」,路加說:「耶穌站在她旁邊,斥責那熱病……。」而馬可說:「耶穌進前拉著她的手,扶她起來,熱就退了,她就服事他們。」不管她是怎樣的病,總必因主的能力而痊癒。

大痲瘋在當時是絕症。人類的罪惡,也像大痲瘋,是無可救治的。只有神的救法,才能使人的罪得潔淨。從那長大痲瘋者的禱告中,雖然短短的幾句,卻值得我們學習:

沒有顧忌的禱告-他「來。」記得,他是長大痲瘋的,不能走近人前來的。
迫切的禱告-他「求。」
謙卑的禱告-他「跪下。」
順服的禱告-「你若肯。……」
有專一目的的禱告-「叫我潔淨。」
大有信心的禱告-「必能。」
有效的禱告-「他就潔淨了。」
  這樣的禱告就叫主「動了慈心。」祂「伸手摸他,」神的大愛從子身上完全表明出來。他得潔淨後,主叫他不要說什麼話,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主要他出去「作」見證,不是「講」見證;可惜他沒有聽主的吩咐,以致妨礙了主的工作。

一條膀臂要是脫了臼,若不立即駁回原位,全身就不能發揮生命的力量,照樣,我們的靈性生命若與神斷了聯繫,我們在基督身體裡正常機能也隨著消失。我們的主滿了卅歲,在出來正式傳道之前,先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四十晝夜,那次屬靈爭戰的得勝,完全歸功於在主的靈修。祂不用自己的話來對付撒但,是用神的話,可見祂熟讀聖經,有讀經的生活。天未亮,主就到曠野地方去禱告,可見祂在作工前,先付代價禱告,單獨安靜與父神交通,祂有禱告的生活。祂傳道、趕鬼、醫病,都是靠著禱告。本書記載主耶穌每次工作完成之後,必退修隱藏祈禱,迎接更大的挑戰。所以十次記載主退到曠野,或是出城,到鄉村「暗暗的歇一歇,」或是「暗暗的上了高山。」先有靈修後有工作,這是主的榜樣。我們豈不應該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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