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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笑話
作者: 梨山春曉 日期: 2011.12.17  天氣:  心情:
某所大學的法律系,有一天考刑法。教授第一個問題是:『什麼叫詐欺罪?』
學生回答說:『如果您不讓我考試及格則犯詐欺罪。』 教授非常詫異:『怎麼解釋?』
學生說:『根據刑法,凡利用他人的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的人則犯詐欺罪。』.....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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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1-08 10:07
她, 41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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