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881063
 微風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阿公的愛情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學會遺忘
作者: 微風 日期: 2006.05.18  天氣:  心情:
今天在上私人教練課程時,其中一堂是一個男學員,他說最近失戀了,結果我順理成章的成了他吐苦水的對象.於是,課程就在他一邊運動一邊跟我聊他的戀愛過程中進行下去.

先來形容一下這位男生的模樣吧,他身高約162cm,體重約60kg,長相頗斯文,體格算不錯的(這當然要歸功於我的指導啦......哈).但是有點可惜......他.....禿頭.

再來說一下他所形容的那位女孩的模樣,據他說她氣質高雅,長的很漂亮(可惜我沒見過),擁有碩士學位,唸的是外文系所以精通英日語;再加上168cm的身高,以及在健身房規律運動下所維持的好身材!.....................厚!.........這....這........這不是在自討苦吃嗎?(當然我只是在心理這麼想)

但是感情這種事很難說的不是嗎.或許他認為用一顆真誠的心終究可以打動她的芳心吧.不過其實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兩人交往的過程實在是不被看好的.

那女孩曾經歷過一段受傷害的感情,由於對方的花心,永遠是只有新人好的心態,造成最後分手的主因(據說女孩在分手後足足哭了一年呢......唉);分開已一年半,女孩始終放不下這段感情.

後來我這位學員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慢慢感動了她,兩人終究還是在一起了(據說大約維持了半年左右).不過呢,雖然男孩對女孩可說是捧在手掌心上般的千依萬順,可是女孩卻始終不願對外公開承認兩人是男女朋友的關係!...........(這真是見鬼了,搞什麼實在讓人想不透呀)但是男孩自己的抉擇,旁人能說什麼呢.

結果在今年的情人節當天,發生了關鍵的事情.兩人本來約好了共進晚餐,女孩卻臨時爽約,為的是要跟一位"男性友人"去看電影!(這是鬼故事嗎?怎麼一直見鬼呢!)於是兩人想當然的大吵一架,情人節就這麼泡湯囉.

但是兩人卻始終沒有正式分手,直到最近才由女孩提出分手.分手後男孩幾乎是茶不思飯不想,白天整天想著女孩,晚上睡不著還得借助安眠藥入眠.

結果這時男孩問了我一句話:"我該不該再等她回來呢?".......這時候我無言了,心中卻突然抽動一下,我彷彿看到了男孩那份堅持,深情與不捨中帶者一點無所適從的心!.............剎那間,一股熟悉感油然而生,這真像以前的我呀!

曾經沉浸在初戀甜蜜中的我,卻在當兵時苦嚐"兵變"的滋味.她就在那個時候投入另一個人的懷抱;要命的是還被我逮個正著,更要命的是就因為這份堅持,深情與不捨中帶著無所適從的心,讓我難以決定分手.甚至在她的認錯後重回我懷抱時,試著去原諒她,重新再接納她.然而沒想到這樣的抉擇卻造成了往後10年的痛苦,......直到現在偶爾想起,傷口還隱隱作痛呢!

男孩的故事令我想起了一段話是這麼說的:
有時候,遺忘是令人快樂的.
什麼時候? 當然是在有人傷了你心的時後,
傷了你心的那個人,固然是和你過不去;
但是,被傷了心而一直耿耿於懷的你,
卻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了.
想想看,她都已經傷害了你,
難道你還要以念念不忘的方式
來突顯她對你的重要性嗎?
所以,記性不太好的人,通常會是比較快樂的人,
也是比較不容易被別人擊倒的人.


現在想想,這段話還真有道理,先學會遺忘,才能享受真正的快樂不是嗎?
一點小小心得,希望跟同樣受過感情創傷的朋友一同分享.

標籤:
瀏覽次數:93    人氣指數:4173    累積鼓勵:204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阿公的愛情
 
住戶回應
 
時間:2006-08-08 04:12
她, 48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08-05 18:41
她, 57歲,桃園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07-01 20:53
她, 4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