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我殺的」
【陳方瑩╱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中峰國小男廁少女命案偵破!警方前晚逮捕涉嫌殺人的竟是父親當警察的大一男生簡佑豪,他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16歲少女後,初次見面,求歡遭拒,老羞成怒之下,拿起磚塊重擊少女後腦致死,拖進國小男廁管線間棄置,警訊後昨依殺人罪嫌移送。被害少女大姊激憤說:「太可惡了,我們永不原諒他!」
簡父獲知兒子殺人說,「全家人很遺憾、哀傷,將向被害人上香致意,並協助辦喪事。也會要兒子勇於面對司法制裁。」
將查是否遭性侵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宋恭良說,已採集少女下體分泌物檢體檢驗,將查明是否遭性侵,少女致命傷是後腦二個鈍器撞擊點,至於脖子上的勒痕及抓痕,研判是拉扯造成。
警方指出,6日下午,多名少年在埔里鎮中峰國小男廁管線間發現女屍,向警方報案,一少年表示,4日曾見一對男女牽手走在校園,警方前天找到被害陳姓少女(16歲)的姊姊指認身分後,據校方監視畫面及網上紀錄鎖定對象,再經報案少年指認,確定就讀南台科技大學的簡佑豪(19歲,埔里鎮人)涉嫌重大,到其埔里家前埋伏。
相約校園裡散步
前晚,簡男騎機車返家,警員上前盤問,他表現得相當鎮靜,但警方點破:「這輛機車是你的?」「你四日穿黑色衣服,到過中峰國小?」「認識『××』(少女網路化名)嗎?」等問題,簡馬上招認「人是我殺的」。警員當場逮捕。
簡男向警方表示,他與陳女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很有話聊,4日相約第一次見面,由他騎機車到陳女家帶陳女出遊,下午二時許騎車到中峰國小,聊天散步甚至盪鞦韆,互動熱絡。
拿磚頭猛砸後腦
簡男說,他一時性衝動,想要與陳女發生關係遭拒,雙方在男廁前草地拉扯,老羞成怒下,先勒住陳女脖子,拿起大石頭和磚頭,猛砸陳女後腦,將她拖進男廁,塞入管線間只有20多公分寬溝槽,他走前並清理現場才騎車離開校園。
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系教授王以仁說,男生向女生要求親密關係,須你情我願,「人生不可能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要尊重別人並排解挫敗、自我調整性衝動,避免憾事發生。
網友兇殺案例
◎2005/07:男子張文蔚因為常賣網路天幣給15歲網友王榕笙,誘騙王離家後迷昏,向家屬勒贖3百萬元,王反抗被他活活勒斃,棄屍圳溝,台中地院判處死刑,已槍決。
◎2002/06至2002/08:被稱為是高屏地區網路淫魔的男子王國華,在網路上結識年輕男女,假借出遊名義見面,對5女1男性侵害並搶奪財物,更對未滿14歲的表姊妹性侵後以膠帶貼住嘴巴、塑膠帶套頭分裝進飼料袋,丟入屏東縣萬丹鄉大排水溝,造成1人死亡,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已槍決。
◎2001/05:男子陳家烽上網認識18歲楊姓少女,以指導學開車為名將她騙至家中,兩人閒聊時提及陳有性功能障礙,楊女疑似譏諷陳性無能,陳兇性大發用童軍繩纏繞楊女脖子,再抓她的頭往牆壁上撞擊多次致死,最高法院判刑20年確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網友見面注意事項
◎將見面地點、時間知會親友,務必結伴赴約
◎約會地點選擇熱鬧、明亮且通訊良好的公共場所
◎避免搭乘對方交通工具,與對方保持距離,勿身體接觸
◎勿食用對方事先預備飲料(食物),勿讓自己飲料(食物)離開視線
◎清楚了解對方個人資料,約會保持高度警覺
資料來源:南投縣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