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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第一次的喜歡
作者: 90 日期: 2008.09.04  天氣:  心情:
我,曾經看過一部電影,電影上說:「要讓你喜歡的人,對你印象深刻,這樣他就會記得你。」
之後,要進一步認識,就容易多了。


生活上總不像電影裡說的那麼容易,要讓人記住做一些瘋狂或讓對方驚喜的事,或許很簡單,
但要如何恰到好處,不讓對方覺得突兀或感到驚嚇,那就是真的有點學問了。


有人說18歲前的戀愛,是最純真,最單純的,這讓我想起我第一次喜歡一個女孩子時,
就是在我15歲的時候,那時候是國二。



我們現在就來聊聊當時的我喜歡一個人是如何接近對方。



我想,真的喜歡一個人時,心裡既想表達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一方面又怕對方不接受自己的心意甚至產生了反感,
本來只是普通朋友的關係瞬間變成了尷尬的陌生人,這種心情是很矛盾且不好受的。



喜歡一個人,一定會接近他,想跟他說話,甚至是他的開心,他的笑,都會讓自己高興好久,
我想這就是喜歡一個人最美的地方。


因為這樣呢,除了平時能夠接觸到對方時,說了幾句話,但又不能說的太深入時,那種羞澀的情懷(學生時代啦),
一定會想為對方做一點事。



在我國二的那年,我喜歡一個女孩,是因為新學期她坐在我的旁邊,我們剛開始是從借利可白開始交談的,
後來就開始像朋友一樣會聊天,她是我第一個,女生朋友可以聊那麼多的。


記得她,一頭短髮,長的有些可愛,最主要是人很好,很少發脾氣。


當然,第一個要接近的就是,知道她家在哪。(但不要跟蹤別人喔,會被當成變態)


查出她家在哪後,就和同學,騎著腳踏車去逛了一圈,
這樣以後經過這個地方後,就知道她住在那,也會想起她的事。



然後,一定要找個朋友分享你喜歡的心情,和你沒辦法決定的事,
因為你可能因為喜歡對方而變的不能自己和膽小。


這時,朋友,就會適時的給你很多意見。



再來,知道她有沒有喜歡的人,這個很重要,
當時從班上同學那,打聽到,她喜歡我們班一個很會打藍球的男生。



知道了她有沒有喜歡的人後,再來決定要不要追求和告白。



知道她有喜歡的人後,我還是決定要繼續喜歡她,當一個默默喜歡他的人。


於是我自已創了一個筆名,叫L.Y.R,現在想起來很懷念又有點好笑,
L.Y.R 是我中文名子三個字,分別開頭的縮寫。


於是,我開始寫信給她,每到會上離開教室的課時(體育課、理化課、社團等等…)

就偷偷塞到她的抽屜裡,告訴她喜歡著她的心情。



當然,沒有屬名的信是沒有辦法被回應的,不過對方能收到自己心意的那一刻,有種很特別的滿足感。



所以,文字是非常好表達的管道啊,時代不同了,現在即時通,MSN,電子信箱天天掛線的年代,
還有什麼人在寫信,不過寫信依舊是浪漫的,依舊有它的魅力存在。



有時你MSN或即時通上沒辦法打上那麼長一篇你要表達的話,電子信箱裡垃圾文件又太多,
在可以跟她見面的時候,來上一封信吧,或許可以更接近她的心。



因為讀一個人的字,就不知不覺可以讀到一個人的心。


再寫了幾次的信之後,喜歡她的心變的更熱烈,
當時不曉得她喜歡什麼(年紀還小,傻傻的)



就一個人跑去書局,書局會賣些精品類的東西,那個年代不外是相框啊、音樂盒什麼的。



所以這兩樣我都有買,分別再不同的兩個時間偷偷放到她的抽屜裡送給她。




所以,要接近對方,知道對方喜歡的小東西很重要,不管是哪個卡通的哪個人物,還是哪種書,誰的音樂CD、偶像或是吃的也可以。



將它牢牢記住吧。


在這個商品普及的年代,小東西越來越多,不怕你買不到,只怕你不知道。



貼心的買個她喜歡的東西送她吧,最好是小東西,心意總是要從最細微的地方開始。




送了以後,雖然她當時不知道是我送的,但是不免看到她驚喜、開心的表情,
當下心裡很滿足。




日子久了,總會想讓她知道,喜歡她的那個人就是自己。



所以在那年的聖誕節,鼓起了勇氣告訴自己,


「現在如果不告訴她,將來也許會後悔,也許知道不可能會在一起,但至少沒有遺憾。」




在這樣的情懷下,我親手做了一張聖誕節卡片。


這次,不再是偷偷的放在她的抽屜裡。




記得那天有點冷,我騎著腳踏車,大步邁向她家,
躲在公用電話亭裡,播電話給她。




她出來後,收下卡片,很簡單的聊了幾句,告訴我她有喜歡的人了。




我不知道,那樣的一刻裡,我沒有感到尷尬,反而有種鬆了一口氣的感覺。



這就是我第一次喜歡一個人,接近她的故事。





當你喜歡一個人時,剛開始並不用太大的驚喜,也許只是一點小心意,一個貼心的動作或是溫柔的提醒,
(像是叫對方起床啊、記得吃飯、早點睡、多穿件衣服等)



平時一點一滴的累積,在對方的生活裡,久了,她就會記住你,甚至習慣有妳這個人。



最後的接近,就是一個真誠且適時的告白吧,不能拖太久也不能太快。




就在該有答案的那一刻,告訴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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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05 23:20
她, 42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5 14:02]:



嘿嘿 很久以前的得獎作品!

等最近的日記整理完 有喜歡的主題~再去參賽

要不要一起寫日記啊

 
時間:2009-04-16 15:48
她, 3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9-12 14:12
恭喜!
您投稿「本週話題」的日記獲選囉!
我們將送您「日本大勉強」書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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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員
 
時間:2008-09-08 21:55
她, 39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2 14:24]:



我獲獎了

全愛情公寓選20名

拿到書了 呵呵 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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