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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各教訓
作者: 思廿 日期: 2009.03.21  天氣:  心情:
3年前 一各朋友跟我借電話 因為是好朋友 不疑有他
想說借電話沒有什麼關西 過半年後電話被停用嚕
我跑去XX電信去問 回覆是被報案 說是詐欺電話號碼
要我去警局去問一趟 去警局問之後
才知道 哪時候借了幾天低電話 朋友在上線賣東西 錢收到
東西 沒給對方 然後對方去報案 才發生這樣低事情
隔年警方找我去做筆錄 又隔半年法院開庭=.=
事情前前後後托嚕3年 判決文下來嚕 協助詐欺
哀....東西真滴不可以亂借別人呢
金額雖然只有2千 錢也不是我拿低
但是電話號碼是我低 而我也找不到朋友一起去法院說明
沒有辦法證明 我是清白低 真煩=.=
這是提醒我 電話不能亂借人 不然出事 是要負法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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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5-11 23:28
她, 36歲,雲林縣,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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