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情到底是為了什麼? 而妳又站在甚麼樣子的立場來指責這一切的一切 難到告狀的人就會先贏嗎? 還是其實妳明白檯面上妳是贏不了所以從旁敲擊? 說來可笑兩年多的好友竟然轉眼間去相信一個認識兩個多月的女人 又該讓我如何去面對這樣的一個事實? 忽然覺得這樣子真的是哭笑不得 還值得去相信這些府城重的女人嗎? 就算之間真的沒有什麼,妳又何必怒氣沖沖的替她抱不平... 我問: 今天妳(你)的好友跟情人分手了 你還會跟他的那位情人出去打球或者偶爾亞太 視訊 MSN? 還是把對方的名字明明就叫OO把他改成XX 還說了我不想解釋這些,改名字只是為了不讓好友亂想? 這不可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