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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他不愛我了
作者: Candy 日期: 2010.11.29  天氣:  心情:
貝兒老師上課囉! 我 不愛你了
持續寫 因為心還在跳
January 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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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情人要離去的時候,我們會聽到很多種說法。

「我們個性不適合,不要再折磨彼此了。」
「我現在沒有心情談感情。」
「所有的人,都不看好我們。」
「我們價值觀差太多了。」
「我不夠好,配不上你。」
「我爸媽不喜歡你。」
「我還有未完成的人生目標。」
「你不夠愛我。」

下場台詞千變萬化。
唯有這一句,聽的人怕;說的人,更怕:

「我不愛你了。」


愛情會死去。
真正難纏的,是人的罪惡感。

「我不愛你了」,在愛情法庭裡,是一項重罪。
代表著無情無義、背信忘義、無血無淚、泯滅良心。
說出這幾個字,不用等誰出聲譴責,內心的法官隨即「咚」的一聲敲下木槌,將你定罪為令人髮指的薄情人。

「我不想說出這麼傷人的話。」

提分手的人,往往會以此種理由,避開那句最誠實的「我不愛你了」。
乍聽之下,這好像是一種「最後的體貼」。

其實,我們真正害怕的,不是情人如雨墜下的淚珠。
也不是對方憔悴心碎的眉眼。

而是囓人心魂的,罪惡感。


「我愛你」和「我不愛你了」,都令人難以啟齒。

前者,說了,怕自己像個蠢人。
後者,說了,怕自己變成壞人。


「世界上總有那種,可以毫無愧疚的說出『我不愛你了』的人吧?」
可能你會想問。

當然有。

不過,薄情到此種地步的人,通常也不會鄭重其事的宣布「我不愛你了」。
不說,不是因為罪惡感。

當一個人視你為空氣的時候,連「我不愛你了」區區幾個字,他都懶得的跟你多費唇舌。 引用無名小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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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29 18:49
他, 42歲,新北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9 17:22
他, 5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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