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她不再原本屬於她的這個家,這十年來我受盡內心的痛苦煎熬,那時真的徬徨無助,孩子又小,經濟又壞,簡直快走投無路,有了這餐,卻不知下一餐在哪裡,四處借錢,借到朋友一看到我就躲的遠遠的,那時真像是凶神惡煞似的,人見人怕,鬼見鬼驚。
在一次的因緣際會,我重新再接觸到廟會,變一頭栽進這個行業了,以前是隨著興趣去幫忙,那已是二十幾年前的事了,純粹是義務幫忙,但因隨著時空變遷,現再也都花錢聘請的,因大家也沒像農業時代那個閒,所已造就了廟會活動的行業了,在參與廟會後,家裡的經濟慢慢改善了,雖不富裕,但日子也可度過,也把已前的債務慢慢還清了,真的無債一身輕,反而一些朋友還跟我借錢,現在我去到哪裡,也不再像以前人見人怕的情景了,反而熱情的要我去他們哪裡,但我看破這世間的人情冷暖了。
雖然日子稍有改變了,她依然寧願拋棄這個家,有很多朋友跟我說,原來早就跟別人在一起了,我用盡一切辦法她仍然不為所動,甚至用親情來說服她,仍被她拒絕,既然她已是這麼無情,那我也應要看破這段感情了,沒有感情的感情,再留戀有何用呢!
明天就要簽離婚協議書了,雖然心中萬般的不捨,又能怎樣呢?既要成事實,又無法挽回,何不讓她去吧!近20年的感情就讓它消失在風中吧!只有把這萬分的無奈化做力量,來好好經營我的事業,我不能因自己的婚姻,來影響在我身邊的一群孩子。
相信明天過後的我,不會是頹廢的我,邋遢的我,而是一個像20幾歲的我,充滿衝勁.鬥志的我,我不會因此而倒下,我會讓她看到一個內斂而有拼勁的成熟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