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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路惡狼
作者: ♨chien-wang♨ 日期: 2011.09.13  天氣:  心情:
作者: ☃☃ 月 ☃☃
【簡獻宗╱南投報導】父親是警察的十九歲大一男學生簡佑豪,在「愛情公寓」網站結識陳姓少女,第一次見面即因求歡遭拒,將少女勒昏再以磚頭砸死,棄屍在蓄水槽。昨南投地檢署依性侵、殺人棄屍等罪嫌將簡起訴,因性侵殺人刑責為無期徒刑或死刑,檢方考量簡男年紀輕、已以一百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未再求刑。


簡男父親昨獲知兒子被起訴,僅低調表示:「犯錯就要接受法律治裁,等判決確定,該服刑就會讓兒子服刑。」陳姓少女家屬對簡男殘忍惡行,仍感到氣憤,要求法院應判簡男極刑。


在愛情公寓結識


檢方調查,簡佑豪(在押)今年五月間從「愛情公寓」認識當時讀國中三年級的陳姓少女,就讀南台科技大學一年級的簡男,七月四日回南投埔里放暑假,就約陳女見面,當天下午二時簡男騎機車到埔里鎮少女家載她外出,前往中峰國小約會。


因放暑假學校裡沒什麼人,簡男將少女帶進女生廁所,以雙手猥褻少女胸部,甚至還將手指伸入少女下體性侵,隨後兩人仍繼續逗留在校園嬉戲。



當天晚上六時,簡男難忍性衝動,竟將少女帶到男生廁所二度求歡,遭陳姓少女拒絕,沒想到簡老羞成怒,竟強拉少女進廁所、意圖強暴,但少女反抗、還咬簡男右胸一口,簡男一怒之下竟用手將少女勒昏,因擔心惡行被發現,從廁所外找來磚頭、尖角石塊,活活將少女砸死,再棄屍在廁所旁的蓄水槽。



簡男行兇後,還留在現場以拖把清洗地上血跡,企圖掩飾犯行,但被兩名到校玩耍的學童發現,簡男雖主動向兩學童說:「你們學校廁所很髒,我來幫你們掃。」鬆懈學童戒心。



但學童覺得事有蹊蹺,隔天前往男廁察看,發現少女屍體,嚇得返家告訴家長,經家長向校方反映,校方七月六日報警處理,少女已在水槽泡屍三天,最後經家屬從衣著確認身分。警方根據學校監視畫面、死者生前上網資料,八日晚上逮捕簡男。 辯不知未滿16歲



檢警調查時,簡男雖辯稱不知少女未滿十六歲,且是少女一再挑逗他,才會因性衝動犯案。但檢方認為,少女在與簡男網路聊天,就曾表明就讀國中三年級,簡男不難推斷少女未滿十六歲,且簡男勒昏少女後還用石塊砸死少女,顯非一時衝動所為。


姦殺案事件簿
★07/04
※下午3時:簡佑豪帶陳姓少女到中峰國小,在女廁內將手指伸入下體性侵得逞。

※晚上6時:簡將少女拉到男廁欲再性侵遭拒,簡以磚塊砸頭,棄屍男廁旁蓄水槽。



★07/05:中峰國小學童發現少女屍體,回家告訴父母後報警。



★07/08:警方據監視畫面、死者網路聊天紀錄,逮捕簡佑豪。



★09/05:檢依性侵、殺人棄屍罪起訴。


資料來源:南投地檢署、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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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19 10:27
她, 63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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