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的荷蘭文為aardbei,aard有泥土之意,應是點明了草莓乃由泥土中生長;而英文裡的草莓,叫strawberry,彷彿是指這種漿果是生於草叢之中。後來查資料才知道,原來草莓的英文名,源自stray這個字,係指草莓在野外極易蔓生的習性,這麼說來,草莓和「草」並沒有多大的關係了。
野草莓在亞、歐、美洲皆有原生,歐洲最常見的一種,在法文中叫做「fraises des bois」,直譯為「林中的草莓」在西歐的林間不難發現其蹤跡。
草莓熱量極低。一杯份量的草莓只含45卡,想要保持身材苗條,是很適合選用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