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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炭虫《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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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刑法
作者:
黑炭虫《9.R》
日期: 2010.12.09 天氣:
心情:
在研究考試的書中的刑法後,我終於明白為什麼有些法官的判決,為什麼可以讓人這麼傻眼卻又在法律上
說的過去了...因為在案例的判決上,有很多主、客觀(及混合)觀點的不同,可以影響到判決時的懲罰輕
重,也就是說,就算社會大眾覺的這個人該死,但只要法官在認定上以較輕的方向判,那就可能出現許多讓社
會上訝異的詭異判決。
看完整本書後,老實說問題還真不少,可惜沒有上補習班,不然有許多好奇的問題想問看看專業的解答!
(我很好奇,如果網路上的毀謗罪是成立的,那如果甲女在網上勾引已婚的乙男,被乙男的妻子丙發現兩
人網路上的通聯,是否可以成立防礙家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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