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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主恩典賜予我們更多智慧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為何要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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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祝福仇敵的禱告
作者: 天使與惡魔 日期: 2012.03.20  天氣:  心情:
「你們要為仇敵單單祝福,不可咒詛;你要為仇敵禱告。」我們如何來做這樣的禱告呢?有一個原則,我們希望神怎樣恩待我們,祝福我們,就照樣為對方祝福。我們可以先寫下一些較具體的求賜福之禱文:「神使我們居上不居下、居首不居尾;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願神光照我們;聖靈光照我們;祂寶血洗淨我們的罪;在光中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得到赦罪的恩典,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手按病人,病人得醫治;在耶穌基督裡,父已將一切的豐富都賞賜給我們等等……」在聖經中約有一萬三千多個應許的福,讓我們盡可能的寫下來,並應用在我們最不能饒恕的事或人的身上,具體而微的將那些祝福加諸其上。否則,只是口頭上說祝福,心中卻可能唸的是「伸冤在神,神必報應。」如此就不算為真正的饒恕了。

因此,要如何具體的「放棄存留恨意的權利」,其法乃是為對方深入地祝福禱告,但若是不學習如何正確的禱告,這份禱告很可能成為一種「控告」。我們很清楚知道,神賜下許多祝福在我們身上,神也要我們「愛人如己」。神要我們免債就免債,神要我們放棄就放棄。當我們願意放棄的時候,若對方不配得這些祝福,則此祝福仍舊會臨到我們身上。故此不要害怕為對方做祝福禱告,最好是極力為對方祝福,把自己所想要的一切美好加諸在仇敵的身上,且是真實而逐一逐一的為對方禱告,則這些祝福都會先臨到自己身上。切記要有很重要的誠實動機,若是有口無心(人是看外表,神則看人的內心),則效果會顯著地不同,而若我們真實的會別人禱告祝福,不僅自己會得這恩典,亦會得著真正的釋放。我們會了得到神的饒恕而饒恕別人,在這同時,天上的父也必赦免我們的過犯。再者,為了要得著神的釋放,就必須先要做「放棄存留恨意的權利」的禱告。

具體的放棄存留恨意的權利,就是在恩慈裡為對方做祝福禱告。有種說法,指的是神掩面不看我們的過犯,因此我們也當如此掩面不看對方的錯,用背面向對方的虧欠。如此尚且不夠,還要放棄他人務必盡義務的要求。

我們看有那些義務是當盡的?如國民有繳稅、服兵役之義務,九年國民教育之義務,婚姻生活中夫妻有同居的義務、互相供養的義務等……。但由於人類吃下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人的思想會自我判斷,定別人之義務,逃避自己的義務,於是把太多的「應該」加上別人身上,當我們感受到某某人很不應該的時候,也就顯示出了我們的不饒恕。傳統社會中父母對子女有應盡之義務,相反的也成為子女的抱怨:如父母沒有為其盡上義務,予其接受好的教育,或過好的生活等等,子女就認為是父母的不該。或是家中孩子太多加上生活貧乏,也使孩子認為父母不應該生這麼多,以致他們沒有受到好的栽培。或是因學歷低,在社會、家庭皆不如意時,就怪罪於父母沒有盡上義務。

這樣的分辨能力使我們往往將自己的失敗歸罪於別人,好像自己毫無責任,這不僅是攔阻了自我的成長和學習,也不斷的諉過於別人。當有這種現象發生時,就顯示出我們對別人的不饒恕。因此在我們認為別人沒有盡義務的心思意念升起的時候,就要馬上砍斷這樣的感覺,求神來饒恕,我們應該先要求自己,靠著神的能力來對身邊的人盡義務,並能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其次就是愛人如己。(太廿二:37)

饒恕的要點

因神是如此憐恤我們,故我們實在要努力學習從感謝中來真正饒恕,路六:37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原文做釋放)。」我們應當從心裡饒恕人否則將導致下列各種狀況:

(1) 破壞與神的關係:「祂必興旺,我必衰微。」我們都盼望能夠愈活愈像神,有神的柔和謙卑、恩慈良善。但若不學會饒恕的功課,就沒有這一切。

(2) 被交於掌刑的:太十八:33-35說「『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不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富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我們沒有看見自己對神的虧欠,很自然就會去追討別人所欠的十兩銀子。在路七:36-50說到一個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用頭髮擦耶穌的腳,又用嘴親耶穌的腳,主說你們傳福音時要述說這個女人所做的,主又說「罪大赦免也大」。

是的假如今日你我是一個多蒙恩典的人,我們就會免了人的債;但若今日我們自覺只是一個欠人十兩銀子、饒不饒恕都不關緊要的人,那麼就真的和主耶穌無關了。

耶穌說:「我來是為罪人。不是為義人;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因為主耶穌來是為我們這個人,我們這個人的價值有多少實非銀兩所能形容,其價值其實就是耶穌基督、神兒子的生命,祂從榮耀的寶座上下來、受苦、埋葬,為我們死了,流出祂的寶血,這就是我們這個人的價值,也就是我們的贖價,是一個何奇高的贖價,可見我們所欠的債有多重了!然而不論多重,耶穌基督都已為我們任何一個人債還了,經上說:「主的旨意是要人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故主耶穌也為得罪我們的人死。我們要免了人的債,因為主耶穌已免了我們的債。否則我們就會被交給掌刑的,一方面自己被神關起來,進入一個黑暗、貧窮、不自由的景況,另一方面自己本身也成了獄卒。這有如我們將所不饒恕的人或事放入自己的心牢裡,天天釘著他;守著他、深怕他逃跑,以致連獄卒他自己都夜不能眠、食不能安,對方卻不知我們的恨,反之安然入睡,這對我們無異是作繭自縛,徒然使自己受刑罰。無論如何,我們應當饒恕人,免於自己被交予掌刑的;更免於自己落入比獄卒更慘、更沒自由的景況中。

(3) 落入懷藏苦毒論斷的危險:就是吃苦毒論斷的果子,下面的篇章將會詳細談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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