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今有"州官百姓炸成一團 據報載有一位二十年華妙齡女郎跟母親上街用餐返家適巧遇上台北市內湖區某廟會舉辦的"元宵節夜弄土地公" 民俗活動,該活動最重要活動就是"施放沖天砲" 沒想到該母女為怕沖天砲傷人於是躲進騎樓下躲避然而仍被亂竄的沖天砲炸傷眼睛,經急救後因為眼鏡鏡片破裂而傷及眼球恐有右眼失明之虞 作母親的還沒勇氣告訴她,才剛過20歲生日的段小姐,是獨生女,先前沒有考取理想大學,下個月準備上補習班重考,沒料到卻發生了憾事,雖然土地公廟已經投保意外險及願意"道義上"負責然而一位妙齡女郎的一隻眼睛恐怕終身殘廢不說甚至影響她日後的生活與感情婚姻生活 我要說的是"不是明明有規定不准施放煙火嗎?為什麼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每遇上節日就大放特放煙火,跟著底下的"百姓"也跟著起鬨 據網路搜尋後得知目前台灣砲竹煙火已經沒有人製造而幾乎全是大陸進口後再分裝到下游工廠包裝分類 利潤相當高平均每月都是百萬元進帳,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這些人就盡量低調掩護到各處打遊擊式的販賣危險的煙火砲竹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