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很多人在失去感情時,不管是好的壞的都要想辦法去遺忘!~
但是捫心自問,真的可以完全的遺忘嗎?~
人的腦袋記憶體有這麼大,而我們怎麼可能通通遺忘呢!~
走到一個熟悉的地方,就會想起熟悉的某個人!~
吃到一個熟悉的美味,就會想起熟悉的某個人!~
聽到一首曾經共同的歌曲,也是會想起那個熟悉的某個人!~
所以,別再自欺欺人了!~
我們根本忘不了那些曾經有的回憶!~
阿亮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而那些痕跡也會一直留在你的腦海裡,留在你的心裡!~
但是,我們可以不去想它,把它放在角落裡!~
就像是那件以前常穿的衣服,現在被你放在衣櫃的最下層一樣!~
你有了新買的衣服,你不會再去穿那件舊衣服了!~
也許,有一天你在整理衣櫃時,會去翻到它!~
但你已不再喜歡穿它了!~
頂多是想著我以前很喜歡這件衣服呢!~
這樣子的比喻也許不能和刻骨銘心的愛情相比擬!~
但是想想,比起那件衣櫃底層的衣服,逝去的刻骨銘心的愛情也不過如此而已!~
你該做的是讓過去儲存在角落裡,而不是讓它充滿你整個心裡!~
不用一直去想遺忘,這樣子只會加強記憶!~
讓它悄悄地遺留在角落裡!~
反正,你會買新的衣服,你會有新的戀情!~
到時新的只會充滿你大半個心裡!~
而那些過往只會剩下一個小角落罷了!~
所以,何必現在苦惱無法忘懷!~
等你找到新的,這一切就不會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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