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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晃事件後續報告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普魯斯特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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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直是笨蛋
作者: 該是經營緣份的時候 日期: 2011.11.12  天氣:  心情:





遇見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裏去。但我的心是歡喜的,並且在那裏開出一朵花來。


                       ----張愛玲
   



上午10點多,一通眼見熟悉但卻沒有在電話簿裡的號碼打了進來,看了一眼,我並沒有接。



12點,同樣的號碼再次撥入。



「喂,有事嗎?」



「忙嗎?有件事想麻煩妳幫忙,方便講電話?」



「你用簡訊說好不好。」



「為什麼?」



「我下半天還有課要上,我不想自己的聲音是哽咽的。」



「................」



等到最後一堂課結束,我才把簡訊打開來看,今天沒如往常等到跟孩子和家長說上幾句話才下班,直接回家換了布鞋,連妝都沒想卸就奔到對面公園開始跨步疾走,越走越快越走越急,後來索性用力揮動雙臂跑了起來。





夜深的公園半個人都見不著,陪著我的只有自己的喘噓、和腳步踏在枯葉與地磚上發出的沙沙聲。跑到第四圈後影子先累了,往鞦韆上重重一坐,明知周遭盡是冷清,我還是忍不住用雙掌先掩住了臉才靜靜掉起眼淚來。




我在忿怒,對我自己。忿怒為何不能斬釘截鐵的抽離那份軟弱。究竟是什麼箍住了我?



感覺像是一場約定好的兩人三腳徑賽,同行的伴沒來由的先拆了套索自顧自的往前奔去,等他跑遠了半途大意給絆了跤,卻又抬頭望向已經習慣回復正常速度並正在逐步追上的我,要我把手給他扶上一把,這手,伸或不伸?





猶豫,再猶豫。思索,再思索。終於還是先撥給觀姐,還好,說是還沒休息。支支吾吾的說明了來意,那頭先還我一句長嘆:





「親愛的,妳根本沒有義務去理會的懂嗎。」




「我知道,觀姐,妳當然有絕對權利拒絕,但請不要是因為疼惜我,我知道我不該開這個口,但不打來問一聲,我心裡頭壓不下妳知道嗎。」






「那如果我拒絕了,妳還會去幫他問其他人?」




閉上眼睛倒抽一口涼氣。「我會!」



「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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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3 01:27
他, 54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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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2 11:05
他, 5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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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2 11:00
他, 5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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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2 02:31
他, 49歲,新竹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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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2 02:12
他, 54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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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2 00:51
他, 54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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