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分手後,有些朋友都會問我是誰提出的。。。 小六到現在,八年了。。。 我交往過的女友有十一個。。。 十一個裡,我有被甩,也有甩人過。。。 我被人甩過五次,五次裡曾有兩個是我先提分手後又復合。。。而換我被甩。。。 其實誰提分手有差嗎?是怎樣呢? 先提出分手的,就算贏的一方嗎? 先提出分手的,就算拋棄對方嗎? 感情世界裡,有分勝負輸贏的嗎? 沒有吧!沒有吧! 除非你(妳)是劈腿一族的,你(妳)是在享受玩樂愛情的滋味。。。 其實我不太會主動說要提分手,除非事情發展到讓我無法忍受,我才會提出分手。。。 畢竟能交往在一起,也算是一種緣份。。。 某次回頭草的紀錄,可以說因為一時氣憤就提分手,而導致我後悔。。。 但求到復合的機會,換來是我被甩。。。 分手原因是認為對我的感覺純屬一場誤會。。。 哈哈。。。我能說什麼呢?純屬一場誤會。。。 當然只好放手囉! 分手當下我想哭,卻不能,強顏歡笑度過。。。 回到家,又是一夜的酒精相伴。。。 但我又放的不乾淨,依舊會對她依依不捨。。。 她應該會覺得我很煩。。。真有點對不起她。。。 (發覺偏題了。。。) (主題) 唉~其實誰提出分手,都不盡然是壞事, 因為一定是那個提出的人,認為他們之間已經無法在交往下去。。。 與其讓彼此在痛苦下去,何不早點放開彼此的好。。。 所以別在意分手提的早晚。。。那是無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