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六年來我應該是成長了不少,從國一到大一。
記得國一第一次看愛情小說,覺得那位作者寫的真是妙極了!描寫愛情簡直歷歷在目,好像塵世間的愛情就該如此發展。
今天和姐姐一起到租書店租漫畫的時候,就租了六年前我最愛的作者寫的書。
姑且不論那樣的劇情鋪陳有多少漏洞、整本小說簡直像是烏托邦理想國似的!
說到愛情小說,不免俗的一定要有俊男(美女都還未必唷。);多金!什麼名貴跑車啦、動輒數百坪的房子啦!
而且該作者寫的內容實在也太過於類似安徒生童話了。
女主角就該小鳥依人?
整段感情中男主角就該負責金錢?
除了女主角外的第二個女性角色就一定是該死的狐狸精、壞人?
兩位女角狹路相逢,撕衣服、打耳光……反正其中一個女的就是犯賤就對了!
為什麼?
說來說去……始作俑者不是那個處處留情、左擁右抱卻又無法對自己感情作出抉擇的男主角嗎?
如果這個世界的運作真的跟小說裡寫得一樣,
那麼長得不帥、沒錢或是不懂怎麼取悅另一半的的人都該切腹自盡還是臥軌乎?
(悲哉!虧我以前超喜歡這個作家,她的作品我每本都看過了,如今發現我寫的小說比她寫的還好……無怪我娘在我當年看愛情小說的時候就言明那玩意是騙小孩的!此言真矣!)
但是果真照現實世界來描寫一段感情,恐怕是毫無看頭甚或悲劇收場吧!
小說、漫畫、童話故事……大概是讓我們在充滿腥羴色以及大大小小的痛苦間緩和情緒的產物吧!
年輕的我,或許真的被小說給洗腦了!
我不知道我可以成為不同於Cinderella那一款的人物呢!
(灰姑娘:一個滿心善良終於得到神仙幫助才「站」起來的女人。)
現在我知道了!
我可以不一樣!我可以獨當一面!
(哈!我還可以在閒來無事缺錢花的時候寫寫騙小孩的愛情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