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某位男性友人談論個人對性與愛的觀念,以目前四十歲的我而言,性不等於愛,也就是有性行為未必要有真愛,真愛沒有性行為也不會變質,雖然不知其他女性的想法,至少我是這麼認為,而且堅信不移.那位男性友人想法與我不同,在此先不談對方的想法,我與各位網友分享,為何我認為性不等於愛的想法.從十九歲開始交男友,當然不可能只交過一兩個,我不想把自己形容的很純情,但是剛開始談戀愛,總以為男性想親吻,甚至撫摸及性交,是因為我某處吸引對方,讓對方喜歡我,才渴望有進一步的接觸,但是也曾質疑對方是喜歡我才想碰我?還是想做才想碰我?當然在交往過的對象中,大部分都是真誠的對待,不知是幸運與否,沒接觸過有暴力傾向與騙財騙色的男性,我也不接受一夜情跟純粹性伴侶,在愛情路上跌跌撞撞,錯失幾次良緣,都是二十出頭的自己,不成熟加壞脾氣,所以就對真心對我的男性放手,差不多在二十五歲左右,從一個對愛情充滿期待,嘗試對男性不猜疑的傻女,轉變成堅信性不等於愛,不輕易相信男性的女性,除了父親與哥哥以外,不知這樣算成熟還是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