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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大是大非的公聽會
作者: 天風 日期: 2013.10.07  天氣:  心情:

以下的內容並非寓言,也不是故意影射啥時事的唬爛故事,而是一樁發生於18年前(1995年)千真萬確的往事。這則故事曾經被我畫成四格漫畫,刊載在我的處女作「于美人與閻驊的一千零一YEAH第一集」。

當時我任職於台灣某知名公司,因為在1995年初曾經立下大功、為公司賺了不少錢、也開啟了此行業的嶄新業務模式,所以老闆讓我從主任晉升至副理,然後還掛總編輯的頭銜,稱得上是少年得志!

除了科班出身的本事:廣告行銷之外,其實我最大的專長就是贊助企劃案的撰寫與提案(學校從未教過),在那個民智未開的年代,我這本事可以稱得上是獨門絕學!

為了跟上潮流(當時微軟Window 95上市),所以我忍痛花了將近十萬元自費購入筆記型電腦,希望可以寫出更多企劃書,事業可以更上一層樓!其實在我升官之前,我的上頭還有位主管,他跟我同時考進公司,不過我是第一名上榜,他則是第二名。因為他的年齡大我整整一輪(十二歲),所以老闆刻意讓他當主管,讓我作副主管,但為了公平起見,我們的薪水則是一模一樣。







雖然我擔任副主管的時間只有短短半年,但是這位老主管扯我後腿的次數卻是平均每個月一次,讓我不勝其擾。而且他扯我後腿,並不是只傷害到我,而是傷害到全公司,十足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惡劣行徑。

為了擺脫他的糾纏,我只好男兒當自強,全力衝刺能讓我升官、好徹底擺脫他的業務。經過三個月不眠不休的努力,我成功完成了大逆轉,並獲得老闆的賞賜,終於成為一個獨立部門的主管,再也不用聽令於這位老主管。

我的崛起,讓公司其他主管都很眼紅,也很緊張!但是我那獨門本事師承於政大與台大兩種極端的訓練,真的是想學也學不來。

1995年7月發生了一件憾事,我擺在公司的超昂貴筆記型電腦突然被摔壞,讓我非常傷痛!然後跟我最要好的同事同時告訴我一個震驚的秘密。他說那位老主管把我過去半年寫的所有企劃書全部都偷走,然後再稍微改變一些細節,並委託打字行幫他裝印成冊,變成自己跟廠商提案的企劃書。

我聽到這個消息之後,真的是火冒三丈!但是我必須要有罪證確鑿的證據,才能跟老闆告發這位老主管。我的同事也知道我一定會要求犯罪證據,所以她老早就準備好了!因為打字行跟這位同事的交情很好,所以她請打字行準備了老主管親手寫的清單,清單上寫著我電腦裡頭所有檔案的名稱(備註:當時電腦檔名清一色都用英文,因為中文檔名容易出現亂碼)與對應檔名的內容概要。

看了這份秘密清單之後,我真的非常驚訝!因為這份清單除了有我撰寫的一百份的企劃書之外,還有我寫給當時女朋友的幾封情書。我不知道這位老主管為何要將我的情書也寫入清單中?而且還要寫內容概要(初識、熱戀、分手)?當時我的直覺反應就是:他在東窗事發時,可以用「閻驊在上班時寫情書」的烏賊戰術來反擊我。

有了秘密清單之後,我就正式向老闆檢舉老主管的劣行。因為我覺得這件事情不只是「大是大非」而已,而且還嚴重破壞辦公室的倫理與公司的商譽。

我的老闆並沒有馬上處理這件事情,而是選擇在三天後舉辦一場公司內的公聽會,讓這位老主管當眾說明自己為何要竊取同事的企劃案。所以在公聽會召開之前,全公司近千位員工或多或少都知道這件事情了,大家都在等著看好戲,也期待老闆能夠做出英明的判決。

三天之後,公聽會如期在我的辦公室舉辦,旁聽的同事大概有二∼三十位。公聽會一開始,老闆先讓我陳述整樁事件的經過,然後我也把列為關鍵證據的清單當場公開,讓所有同事都看到。

我義正詞嚴地說完之後,然後老闆便讓老主管發言,為自己的清白辯護。老主管從頭到尾都沒有否認自己竊取我的檔案,而且還動用公費請打字行代打(接近一萬元),但是他卻是有備而來。

首先他指控我畢業於國立大學,但是我卻不會寫字,卻要用電腦。雖然這明顯是謬論,但是他卻直接問台大畢業的老闆:「老闆,你對外文件都是用寫的吧!你會用電腦來幫忙嗎?」。在那個民智未開的時代(請容我第二次使用這字眼),大家對電腦都充滿了誤解,老闆也認為電腦跟任天堂紅白機應該沒啥兩樣,在公司用電腦似乎是不道德的!

此時跟老主管串通好的管理部經理也緊接跳出來發難,她拿著5∼6月份全公司的電費帳單,然後說比去年同時電費還高!她言之鑿鑿地宣稱這些超過的電費都是閻驊的電腦所造成的!(真實原因是1995年5∼6月比1994年同期間更熱,那是冷氣造成的!)

當時公聽會上的同事們都很錯愕,沒想到一台電腦就可以讓一個員工近千名的企業電費上升,這真的是天方夜譚式的胡亂指控!當老闆還沒反應過來時,老主管又插播一句「對了∼閻驊用這台電腦在上班時間寫情書,我有證據!」。

我當時立即火大反擊:「這台電腦是我自己花錢買的,並非公司資產。所以我可以把自己的電腦帶回家,在我自己的家裡開我自己的電費來寫情書。」。老闆聽了之後,覺得很有道理!然後又叫那位老主管繼續解釋。

那位老主管這時滿臉通紅,久久說不出話來。然後他的盟友:管理部經理就挺身而出,跟老闆慷慨直言:「這根本就是他們兩人的私人恩怨!並不是公司裡頭的公事,老闆根本不應該處理這種『偷看情書』之類的私事!閻驊就是想藉此事把老主管趕走,他才可以繼續升官!」

「那這個紛爭到底是公事還是私事呢?」董事長反問公聽會上的所有同事。同事們多半都說是公事,撇開情書不論,至少老主管竊取的文件都是閻驊絞盡腦汁為公司寫的企劃案,應該算是公事才對!

然後管理部主管再度對我發動猛攻,她說:「如果這是公事的話,那麼請問老主管有用這些竊取的企劃書談成過任何一個廠商嗎?」。老闆聽了覺得有道理,就問老主管:「你最近有拿閻驊的企劃書去外頭找廠商談嗎?有談成嗎?」。那位老主管很沒尊嚴地回話:「報告老闆,我是個廢物,我只是參考這些企劃案而已,尚未出門洽談過!」。如此一來,所謂「對價關係」也不成立了。

管理部經理再度對我發動另一波猛攻:「雖然電腦是閻驊自己買的,但是公司付薪水給他,就是為了要買他的腦力來寫企劃書。所以閻驊寫的企劃書就該屬於公司的財產,根本沒有所謂竊取企劃書這回事!我覺得這頂多只是彼此仇視的兩人私底下的私怨罷了∼」。

管理部經理最後這計攻擊最猛,讓我頓時不知道該如何回應?而老闆也被這些論點搞糊塗了,最後老闆只好做出創本公司首例的裁示「自我處份」。「自我處份」的意思就是說:「叫老主管自行提出對自己懲處的方式,輕重與否但憑自由心證,老闆並不會過問!」

最後老主管接受了老闆的裁示(備註:不過在我離職之前,他並未交出自我處份書),然後說了段為自己辯白的結論:「我沒有偷閻驊的檔案,我只是好心幫他整理檔案罷了!」。這句結辯後來成為本公司那兩年最流行的笑話,所有同事在那幾年都會跟彼此說:「你要不要我幫你整理錢包?還是去你家整理一下啊?」

雖然老闆最後的判決讓我非常失望!而且據說公司大部分同事聽聞之後也都覺得很失望!但是當時我卻決定就此收手,並未繼續追究這件事情!我想也沒所謂「大是大非」這回事!窮追猛打下去,對我也沒啥好處?再者,老主管原本形象就不好,經過此事之後就變得更糟!以後再也不可能威脅到我,所以他要不要請辭下台?或是提出啥自我處份?其實對我一點也沒影響!

至於老主管的盟友們,我想我就算繼續追打老主管,或是停止追打老主管,都不會改變那些人對我的偏見。他們總覺得我是年輕氣盛、志得意滿的外星人,所以這群以捍衛地球所己任的聯盟,一定還是會想辦法將我這個外星人逐出。

回想到這件往事,其實我還是有點感傷!不過職場就是這樣,剛入社會時,我被打個滿頭包。後來成為職場老鳥,依舊還是被打個滿頭包(而且頻率甚至更高!)。我想唯一的差別在於:我以前的對手都是毒蛇,咬我一口,他們還是活得好好的!現在的對手幾乎都快變成「蜜蜂」了,蜜蜂的毒針的確會讓我感到痛苦,但是蜜蜂攻擊過後,不久就會死去。


作者:閻驊《本文為閻驊的一千零一Yeah第662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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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10-09 12:48
她, 43歲,新北市,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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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0-08 06:35
他, 81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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