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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我冷酷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We shall re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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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友回覆
作者: 老衲關版 日期: 2007.10.09  天氣:  心情:
心繫雲星 時間:2007-10-07 22:31:55 來自:xxx.113.74.xxx
看來....你這裡才是戰場...
當初參考你所指出的日記後....
其實我是看不到什麼結果....
經過幾天的思考與網友評論之後....
我才慢慢悟出我所考慮的不足地方...我才21歲
然而
我之後的流言已經表明我的看法...
你是不是要補充上去了??
因為我那一文中所回應的..
並沒有與我同樣的想法...
事不是要補充我的看法呢??
幾天了...好像沒有!!
看你的這篇所有的回應...好像我是與論的興起罪人一樣...

心繫雲星 (20歲,臺南縣) 心情:
時間:2007-09-25 10:38:09 來自:xxx.113.72.xxx
大家好..
我是心繫雲星...
假釋..華崗之狼..對與錯一文中
經過這幾天大家回應後...
有譴責..也有不一樣的聲音
然而我提出此論點的用意....
是想助於改善及防止相同案件再度發生....或作為借鏡以及譴責
並不希望大家口水戰...
然而並不是大家全然不接受假釋...
而是強暴犯假釋再犯率偏高....
沒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據我知道的...
華岡之狼要穿戴的是電子腳環...
因為穿戴強暴假釋犯的不普及化....
使大家對他的假釋給予不信任感...
引起不同的聲音....
請原諒我當初未周全的考慮到...
受害人的內心創傷又再度被強迫性的撕裂
因為我的立場是就事論事.....
希望彼此的智慧能成就正知正見...

以下是網友指出我這次的錯誤

一、他已經不尊重人權了....

這句話是我想他當初犯罪的時候不尊重人權...
我也醒思了一個下午
我確實錯了....

這讓我也想到白曉燕命案...
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時,謝應歹徒要求,三度進入現場談判,
為鼓勵陳進興投案,他願意組成律師團為陳進興與其家屬辯護..
這個律師的職責
只把眼光都放在特定的地方上的話......
是很難有公平評論

二、醫師的已經提出強暴犯再犯率很高...
連續性強暴犯(簡稱SVP)是一種固定犯罪型態,再犯率高達70%!
至於接受心理輔導後的再犯率,
由於目前國內的性侵害案件受刑人並非一定要接受心理輔導,
仍是在法院認定有接受治療之必要後,
裁定強制接受治療,似乎沒有一個確切完整的數字。


如果有不一樣的意見與討論...
不妨來信baronlyme@yahoo.com.tw

和尚補述:
首先對雲星好友致上最深的歉意,第一、您的留言開頭是大家好〈且為公開留言〉,和尚未曾顧及,以為您單純為留言版的往來好友說明,故未將您此篇留言貼到我的日記《不要以為我冷酷》篇內,第二、其實和尚一直不認為您有任何須要道歉的地方,在您的年紀,多數人渾渾噩噩,您對事件的關注,哪怕只是短暫的,和尚都認為已經是了不起的關懷了,何況在您的日記中,您並未有特定的立場,詳實的論述,希望引發討論,甚至達到共識,這樣的坐而言起而行,讓年輕時的和尚慚愧不已。您想公開致歉的內容大約兩點,一、是數據的援用,我想嚴格來說,這不能稱之為錯誤,我一直對您日記的中肯激賞不已,引起我為文的動機,在於您的第一篇留言,我發現您〈甚至多數的友人〉似乎對某些專業的資訊缺乏獲得的管道〈如教育刑與程序正義的精神〉,所以讓我動了闡述這類觀念的念頭,資訊的不足稱不上對錯,社會各階層的人,各佔不同的領域,術業有專攻,我們可能數據的引用不盡精準,但那只是一種疏漏,如果真會造成負面效應,我想那就自己警惕足矣,犯不上對旁人告罪,同在討論的寓友,也沒有誰有資格來接受您的道歉,如果誰能接受您的的告罪,我想那只有二字形容─叫“狂妄”。二、您感受到此處是戰場,好像您是輿論興起的罪人?這點和尚深感不安與惶恐。我想雲星可以再次詳閱寓友的日記回應,多數和尚的友人,並未明確說明認同和尚的論點,我其實理解和尚的觀點驚世駭俗,多數友人,可能尚在與自身的感受征戰,只因她們認識和尚,瞭解和尚的疾呼,應該沒有站在楊姓受刑人的偏執,所以不忍苛責和尚,在我未發表日記前,也許多數的友人是跟您同一陣線的呢?和尚對友人願意耐心看完我的論述,已感激莫名了。浮雲遊子是唯一明確認同觀念者,但雲星要詳查,他並未有隻字片語於您的排斥;水色華姿〈如果檔案正確〉算是大姐,她是一位修己度人的好大姐,在佛家的講法,她奉行的是菩薩道,您可以看她日記中一連串的家族排列心靈整合的案件,去瞭解她是多麼衷情痛惜世間人的幽暗心靈,而努力去幫助弭平,這樣的人,她有時對好友心直口快,我看過她評論政事,那股子古道熱腸,不假辭色,但我深知她對事不對人,她所評的人,如果也須要心靈整合,我想她義不容辭。我想戰場在和尚版上,我不會作視,如若有人攻訐詆毀雲星,哪怕是我的好友,我也會嚴正制止並刪除留言,因為─【交情不能影響是非】。至於輿論的興起者,您更是誤解了,我反對傳媒報導,但我不反對眾人關心,如果我們對事件都是自掃門前雪,這樣的冷漠,會讓和尚氣悶已極。愛寓雖屬公眾網站,但事件的曝光,並非起始於您,我再附帶一則資訊,四年多前,聯合報一位社會記者,發現一位受刑人考上臺大社工,準備深入報導,繼而發現,考生的身份如此特殊,竟是赫赫有名的華岡之狼,這樣的落差,具有極大的刊載價值,於是把一位本擬報導社會光明面的記者,墮落成一位揭發陰私的記者。愛寓不若新聞臺,每天強力重播放送同樣的畫面與台詞,強迫性的強姦了全國觀眾的眼睛與心靈,最重要的是那受害者,她們的再次撕心裂肺,來自於這些聳動的播報及畫面,這不是真正的關懷,動機不同,影響力不同,您切勿自陷於罪。
最後!和尚誠心再向雲星好友解釋,我對雲星的關懷,只有欽敬、佩服,雲星切勿因為和尚的補充資訊,而誤認和尚對您的尊敬稍減,也請雲星肯定自己的價值,勿存疑慮,如果您這樣懂得關懷的年輕人,還須受人品頭論足,品時還倚老賣老?這樣的為老不尊,您不必放在心上,這樣的和尚您大可嗤之以鼻,這樣的狂妄,我們不值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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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23 02:14
她, 46歲,歐洲,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12 11:56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10 00:15
他, 4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10 00:05
她, 49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09 23:52
她, 99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2 13:47]:

文字沒有表情,我用詞太過嚴苛,讓人誤解,才是我該道歉的‧‧‧論事的時候,動機、過程怎樣不重要,結果怎樣才是蓋棺論定的鐵證;再怎麼正面的動機,對方感受不到,那就該檢視,我不能漠視對方的感覺,強辭奪理的說:「我問心無愧?」無愧的人何其多?陳水扁挑動族群議題,當下也自圓其說的無愧呢;蔣介石獨裁時,他更覺得自己正氣凜然呢?小朋友的關懷心念,得來不易,我們不該打擊,應該鼓勵喝采,他的感受,引我自省,他亦為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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