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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心~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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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澳洲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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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別爲區區幾萬失去人格
作者:
紫心~浮雲~
日期: 2010.05.25 天氣:
心情:
很少生病的我 居然 連續病了一個禮拜>"<!
公司怕我太累強迫我休息=.=!
只是每次我一休息店裡又有事情發生~"~!還蠻獄卒的!
今天得去店裡!做壞人!雖然心理百般不願!
但是 還是得當機立斷把人開除
用人不疑 疑人不用! 帥哥弟弟!雖然 我個人覺得你很不錯!
但你犯了大忌 你是新人 前天店裡撿到客人皮夾
你怎麼能擅作主張 自己要求送交警局
你不知道店裡大大小小發生的事 就算我人不在
當你們要處理之前得先詢問尊重我一下嗎?
你擅作主張處理也就算了!
這麼重要的東西 警局離店裡車程不到5分鐘
你居然可以再把皮夾搞丟...........
3萬塊ㄝ!你把客人3萬搞丟!有沒搞錯!
雖然 大家沒證據 但 這事 已經讓大家高度不信任你 及懷疑
這事也讓我對你個人能力質疑!
我寧願相信你是無辜清白!但是 在人生中你得學習對你所做的事情負責
因此!今天將是你的最後一天上班日!
雖然我人很好!可是!對錢公司一向很敏感!
我也知道你很認真努力!總言之!希望這當作對你的警惕!望你好自為之~
身體好一點了!又得趕緊處理店內人事問題~~~感覺真的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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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5-25 16:02
她, 39歲,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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