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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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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有情人不必終成眷屬!!!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1.02.14  天氣:  心情:
有情人不必終成眷屬!!!







成為眷屬的人 
也不必然一輩子是有情人或相愛一輩子!!!
    --多數是如此
    婚後--有些交往多年後
    愛情 --怦然心動 甜蜜的感覺不再
       轉變成親情或朋友!!!

甚至可能是一對貌合神離,同床異夢
--一方想離婚 他方卻不願放手
互相折磨
或是
人前裝幸福 自欺欺人 掩耳盜鈴的
怨偶或假面夫妻!!!


現行
婚姻制度是否適合人性???
婚姻制度是否適合人性???


婚姻是否改成一次簽約--期限七年
期滿有一方不再續約時,婚姻效力自動終止
        --有關財產和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等法律關係
    則修改法律 
    明文準用夫妻離婚!!!
雙方續約時,則續約--期限仍七年!

或許
就不會有那麼多家庭暴力!
和 面目猙獰 爾虞我詐 
惡言相向 哭哭啼啼 對簿公堂 打離婚官司的怨偶
夫妻雙方也會更用心經營婚姻?!

這樣的修法建議,你覺得如何???

今天西洋情人節
就算是自己一個人 也要努力讓自己幸福喔
--畢竟
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 幸福也沒有標準的定義!!!


日本人享受到美食時,會說:
    析啊哇誰ㄋㄟ
覺得很幸福!!!
--就算沒有愛人或好友陪
獨孤
       求敗有時也會一個人去享受美食或去看海!!!


儘管如此,在現行制度下
獨孤求敗仍非不婚族!!!
--
   若遇到適合的有緣人,也想走入婚姻
   --如果心愛的她,也如此希望的話!!!
   結婚後,從此獨孤求敗--"妾心古井水"

ps.1
今天沒有美食,也沒有愛人陪!!!
今天沒有幸福,甜蜜的感覺!!!

阿某猴...

ps.2
我老媽...農曆過年和前幾天又再碎碎唸...
幾歲了...什麼時候結婚?
我...

100/2/14pm09:48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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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2-23 21:50
她, 4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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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6 22:25
她, 99歲,桃園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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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5 20:58
她, 63歲,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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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5 17:09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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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5 13:40
她, 55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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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5 13:36
她, 53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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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5 03:36
她, 47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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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20:58
她, 89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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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20:17
她, 89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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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19:47
她, 63歲,台北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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