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心理學家史丹柏格(Sternberg)提出了『愛情三因素論』,或許可以解開這個千古奇 案。他認為愛情基本上由三因素組成,那就是『親密性(Intimacy)』、『熱情(Passion)』及 『承諾(Commitment)』。 由於這三者的成分不同,兩人之間產生的情感自然也就不太一樣。所謂『親密』是指心理上 與對方產生相互了解的感覺;『熱情』則是指生理上有和對方產生親密性的意念,最常表現 的方式就是性行為;『承諾』則是兩人之間有共同的想法,且願將這份情感持續下去,彼此 有承諾,而結婚就是承諾最具體的表現方式。 到底愛情與友情之間有什麼差別? 如果兩人之間沒有『熱情』、也缺『承諾』,但有很高的『親密性』,也就是說,兩人之間 互相了解、彼此喜歡,這份感情就比較接近友情。 至於時下常見的『一夜情』,兩人一夜繾綣,但到了第二天早上還不知道對方的姓名,彼此 沒有了解,所以談不上親密,也沒有承諾,只有熱情的生理需要,這也是愛的一種表現方 式,可稱之為『迷戀』。 另有一些老夫老妻,彼此之間已沒有熱情,但有很好的親密性、默契,和對方相互了解,且 有『一生永遠在一起,相互照顧到老』的承諾,這叫『伴侶之愛』。 如果由以上三因素觀之,由於每個人對感情的需求不同,因此愛可有許多不同的表現,不過 最理想的愛是三個因素都包括了,這種稱之為『完整的愛』。是愛還是喜歡,你分辦出來了 嗎 ?有人說男女絕對可以成為好朋友,不一定就會發展出愛情。那是因為愛情與友情往往令 人混淆不清。當然亦有人懷疑異性間能否有純友情存在。當然,強烈的愛慕,震憾心絃的感 情很容易區別出來。然而,淡淡的,細水長流的愛情與推心置腹、無所不談的友情往往只差 一 線。 我們無論對愛人或友人常會渴望與之親近,談天說地,寂寞時希望他會在旁讓你依賴。雖 然有研究報告指出,女性較男性容易分辨友情和愛情。但無論男女,都會產生混亂惑。 讓 自己攪亂了「情人知己」,必要弄清愛和喜歡的兩項標準。要知道,喜歡並不等於愛。 愛的標準 a.. 我願意為她/他赴湯蹈火。 b.. 我想永遠獨佔她/他,我妒忌她/他與別人相處愉 快。 c.. 無論幹甚麼總是想著她/他。 d.. 我最關心她/他的幸福。 e.. 和她/他在一 起時,禁不住常常凝望對方。 f.. 若失去她/他,我會很痛苦。 g.. 我覺得使她/他幸福 是我的責任。 h.. 她/他獲別人讚賞時,我會很高興。 i.. 若她/他感到沮喪,我也會變 得失落,並希望第一時間去鼓勵她/他。 j.. 無論她/他做錯任何事,也不忍心怪責她/ 他。k.. 我常有保護她/他的衝動,總之不想看她/他被人欺負。 喜歡(欣賞)準則 a.. 我欣賞她/他做事能幹。 b.. 孤獨時,和她/他傾談是件悅事。 c.. 我從不嫉妒她/ 他和別人在一起。 d.. 我信賴她/他的判斷力。 e.. 當我覺得她/他可憐或遇挫折時,希 望能幫助及開解她/他。 f.. 她/他對我好,所以我也待她/他好。 g.. 她/他是個受歡 迎人物,我很欣賞,也希望像她/他一樣受大眾欣賞。 h.. 她/他性格外向,易討人喜 歡,適應能力強,還有很多強項。 感言: 對於初戀的人來說,常常都分不清自己是喜歡 她還是愛她,這篇文章提供了很好的參考。我一直記得國中老師說過的話:「喜歡是一種欣 賞,愛是一種付出。」 一輩子會心動幾次,一個人能送妳幾許感動 。一份感情的投入會讓妳有幾番的掙扎與 徘徊。人性中最不可避免的就是貪心 。 只要是自己喜歡的就希望能天長地久。
我知道不奢求,才能長久。我還知道無所求,才會自在。
忘了我的眼睛怎麼閉上 才能為你著想 明白你的窗簾為誰拉上 是冷冷的月光 我的眼淚不為你說的謊 永遠太愛希望 還有什麼值得我去收藏 是你讓我受的傷
讓你留在離我心臟 最近的距離
再也不用擔心 會和你斷了聯繫 就算下輩子 你會和我 斷了聯繫 可我還能找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