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自由時報 開賓士車的情侶酒駕肇事,原本程女還「 情義相挺」,告訴警方說車是她開的,林男也不否認,未料林男製作筆錄時,告訴警方自己已婚,程女聽聞破口大罵「為什麼要騙我?」翻供「車是男友開的」,一場酒駕車禍,讓2人當場反目! 本案程女酒測值0.75、林男酒測值0.74,由於目擊者指稱2人曾換座位,警方認定開車的是林男,將他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追究2人偽造文書責任,程女還多加一條頂替罪嫌。 警方調查,40歲林男隱瞞已婚身分,與小他10歲的程女交往,兩人上週末找友人到台北市信義區喝酒聊天,凌晨時分,林男開車送程女回家,行經台北市永吉路時,不慎追撞前車,林男下車察看,與被撞車主協商賠償,但對方堅持報警。 警方到場,發現林男、程女2人酒測值都超過標準,於是帶回,由五分埔派出所分別替2人製作筆錄,一開始程女聲稱,車是她開的,但當得知酒駕會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隨案移送地檢署,還會留下前科,嚇得花容失色。 當時林男也在一旁製作筆錄,程女無意間聽到男友告訴警方他已婚,程女破口大罵「為什麼要騙我?」馬上改口說「車是男友開的。」
由於被撞一方聲稱,在警方到場前,看見原本在副駕駛座的程姓女子,跨坐到駕駛座上,疑似頂替酒駕,警方詢問林男,他卻堅稱沒有開車,程女大罵「你是不是男人啊,敢做不敢當!」林男仍不承認開車,雙方吵得不可開交。
男友賓士車也借來的 當程女知悉,連這輛賓士車也是男友借來的,當下臉色鐵青,直說自己「有眼無珠」,氣得再也不跟對方講話。 看完這篇報導,只能說,男耍賤 女被騙。隨意的逛一些女生版 發現除了身高、年紀、有無不良嗜好外~~常見一堆誇張的條件限制~~職業拉(軍警公教佳)、外型、甚至家中排行、星座也計較~~當然還有更誇張的。我看過一篇自介說到 自己好友在這邊認識到 科技新貴主管,進而結婚。 她也想如法泡製~~我想她朋友遇到這名科技主管時應該不是用條件篩選方式選到對方的吧!倘若女生們仍堅持非黃金單身漢不嫁<除非你自己也條件相當 >, 建議別在愛寓浪費時間。路上看到那 1A 2B 的車子,閉著眼睛直接撞上去,機會可能還比較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