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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曖昧
作者: TingTing 日期: 2006.05.31  天氣:  心情:

最近常在想一件事,忘了有多久時有跟一個女生搞曖昧關係,那時記得她一直給我的感覺都是很好的,那時的我儘管工作忙,我還是常常下班時一洗好澡就衝去找她,我和她的距離是開車來回將近一個小時半,那時的我平均一個星期至少去找她二至三天,為什麼這麼頻繁呢??
因為她跟我說過叫我一個月去找她一次就好了,可是我就問她說那我如果一個月來找妳一次,那妳不是就被別人追走了,她給我的答案是或許吧,所以我才這麼努力的去找她。
雖然我的年紀還不到三十歲但是每天的工作從早上七點多到下午的五點多,而又因為趕工作,所以我平常假日都沒在休息,就算休息也是星期日休個半天,而且那半天也是去找她,就因為這樣的造成,讓我常常很累,
可是又為了想見她一面、看她那燦爛又美麗的笑容,所以我還是頂著疲勞衝去找她,
雖然有她的陪伴是值得的,但是每當我一個人開車回來在那北二高上,總是會一直打瞌睡,記得有一次真的已經睡著了,還好馬上睜開眼睛,要不然我想我就不會在這邊打日記了,因為那時的車速至少都一二○左右。
還記得那一天她生日時,我為了要去找她,一下班就開車上北二高(那一天星期五晚上),平常四十分鐘左右的距離,讓我開了快二個鐘頭(因為本人是沒什麼耐心的,就有在想下交流道回去算了),可是答應她生日要陪她,我還是耐著性子去找了她。
那一天我陪她一直到我回家時已經快三點了(因為我有一個怪癖只要出去有流汗回到家一定要洗澡,要不然會睡不著),可是等我弄一弄要睡覺時已經快四點了,可是當天我還是有答應要工作,所以我還是在六點四十多分就憑著意志力起來了,那一天還是工作了,可是當我一下班洗好澡時,就累扒了(因為前天也是忙到快凌晨二點多才睡),
就一直從晚上六點多睡到早上六點。後來我仔細想想這樣不行,遲早有一天身體會搞壞掉,我就決定了,故意用些事情跟她吵架(因為她說過她的男性朋友很多,所以我想或許她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因為她說過她對我的感覺一直是很好的,而且只要我找她出去她幾乎沒有拒絕過,就算跟朋友有約,也會變成跟我出去),所以才結束了這一段曖昧,(雖然後來想想很可惜,但是至係讓我的時間變多了,讓我可以利用晚上去學些東西),是跟她吵架後真的很難忘了她,還是會一直想她,我都是故意把自己操的很累來忘記,雖然對她已漸漸忘記,但是說真的我還是很喜歡她,不過我朋友問我說如果在給我一個機會,我會怎麼做呢???
我跟我朋友說我會跟她說如果已朋友來說的話,她是很好的朋友,但是已我理想情人來說的話,我還是會跟上次的做法是一樣的。

PS:雖然她不可能看的到,但是我還是想把自己覺得值得的事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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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8-23 15:19
她, 99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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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7-22 20:07
她, 44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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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02 06:34
她, 41歲,苗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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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01 23:34
她, 45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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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01 20:02
他, 43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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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01 18:46
她, 39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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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01 18:20
她, 41歲,高雄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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