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明倫月刊第169期}
本(75)年3月22日,報載某師鼓勵人死後捐贈器官一事,引起修淨業者臨終助念問題,以為:{既然死後即可捐贈器官,那又何必助念?}
對修淨業求往生者,影響至巨,不得不辯.
某師說:{不知道是那位佛教祖師,傳下(人
死後八小時才可以動)的觀念}
那位祖師?是弘一大師{出家前李叔同居士}!{1886-1942}弘公所有{人生之最後}第四章.命終後一日,曰:{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必須經過八小時後,才能浴身更衣...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不但弘一大師,就是近代的道安法師,亦如是說,安公所著{人生指南}24{飭終}章云:
{須待氣盡八小時後.方可搬動.哭泣,沐浴..}
為何要待八小時後才可搬動?以人的生命,以壽,煖(意熱),識三為體,剛死亡時,呼吸雖已停止,而上有煖氣(意熱氣),則第八識尚未離去;必須待至全身冷透,神識才離去耳,尚有煖氣,則神識還在,若被觸動,亡者雖不能言,尚覺痛苦故也.
印光大師曰:{第三,切勿搬動哭泣,以防誤事者:病人將終之時,正是凡聖,人鬼分判之際,一髮千鈞,要緊之極!只可以佛號開導彼之神識,斷斷不可洗澡換衣,或移寢處,任彼如何坐臥,只可順彼之勢,不可稍有移動,亦不可對之生悲觀相,或至哭泣,以此時身不自主,一動則手足身體均受拗折扭捩之痛,痛則瞋心生,而佛念息,隨瞋心去,多墮毒類,可怖之至!}
臨終舟輯要語曰:{夫人之生也,惟此第八識,其來最先,及其死也,亦此八識,其去最後,蓋第八識,即人之靈識,俗謂{靈魂}者,是也,然此識既靈,故人初受母胎時,彼即先來,故兒在母胎中,即能活動,至人死氣斷之後,彼不即去,必待至通身冷透,無一點煖氣(意熱氣),彼識方去;識去,則此身毫無知覺,若有一處稍煖{意熱},彼識尚未曾去,動著,觸著,知其痛苦,此時切忌搬動,若稍觸著,則其痛苦最為難忍,不過口不能言,身不能動而已...}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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