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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想婚~想昏!我是神經病
作者: D 日期: 2008.01.22  天氣:  心情:
單身久了,寂寞慣了,總希望有個人互相依靠的感覺。看對眼了,或許\是照片,或許\是電話,吸引了對方,「在一起吧」,這樣的話,說了出口,點了頭,牽了手,所代表的,其實仍是微乎其微的意義。這,才是開始。 工作上會有所謂的「試用期」,感情上,許\多人也認為應該要有的。至於期限多長,一個月、三個月、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只是期限到了,不適合的,就分手,幾個月的時間,那樣,又算不算「在一起」過了呢? 分分合合,尋尋覓覓,太多人都有這樣的感嘆,每個人都想要擁有穩定而安定的感情,事實上並不容易。兩個獨立個體,要成為互相扶持的「生活共同體」,當中的過程,都像是賭博般,結果未知,又不斷試探。 相愛的兩個人,愛的深淺,反映在時間的長度。雖不絕對可靠,但也是個依據。心理和身體,得到了,又該怎麼保持新鮮。要找到真正適合的人,真的不是件簡單的事。 去掉所有環境外在的因素,內心世界裡的真實面貌,似乎敢真正面對的人並不多。我常問朋友:「你覺得『愛』是什麼呢?」許\多人都回答不出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樣的感情、什麼樣的愛,也就不多說了。 所以我們都要想想,兩個人究竟是為了什麼,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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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23 21:04
他, 45歲,屏東縣,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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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8-01-23 22:09]:

哈哈感恩ㄟ!
人生不就是這樣???
沒有悲哪來的樂?
沒有經歷過怎麼能體會做父母的心酸?
是吧!!
有機會常留言ㄚ!
很高興認識你!

 
時間:2008-01-22 01:06
她, 38歲,新竹縣,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1-22 00:59
她, 3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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