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其他人的家長如果闖了禍都是如何解決的 我想不外乎就是自己解決和請家人幫忙這兩種吧 話說有一種人 家長常年沒有工作所以沒有任何收入 包括基本的水費電費瓦斯費以及家長的零用金電話費和其他雜支 身為子女的一律全包 聽起來也倒還合情合理 當然如果這家長把我們扶養到大 提供生活所需及求學費用的話 那今天我們有能力了 扶養他們也不為過 但是 如果今天的家長並不是這樣的案例呢 假設 小孩是離異的母親提供所有費用而長大(或是其他親契幫忙) 只因為小孩跟父親住在爺爺家 試問這樣算盡到父親的責任嗎 今天因為酒駕又沒駕照被開了一張罰單 天真的還想能不說就不說 終於拖到沒辦法才講(因為機車被扣留沒有交通工具) 原本就不優渥的薪水 扣掉基本開銷已經很吃力 這罰單無疑是雪上加霜 畢竟將近一萬八千塊不算少 比較令人生氣的是 父親還說如果繳不出來就跟姐姐說(言下之意是要她出一半) 試問 如果真要講不應該也是他自己要去說嗎?
當然該做的還是會做 只是態度上有時真的令人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