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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想集-18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助念開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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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捐贈器官與臨終助念問題-3
作者: 稱讚如來~妙音行生 日期: 2008.06.16  天氣:  心情:

  文續~~
  醫者謂:{使用呼吸器及其他輔助設備,若人腦幹死,願意在八小時後捐贈器官,應該有辦法解決問題}此更不通,只偶增加亡者的痛苦,延長痛苦的時間,煖氣不去,則神識不能離,至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至極,如此作法,於心何安?八小時的用意是待其自然冷卻.並不是八小時後就可以任人{處理}切勿誤會,若未全冷,就是八十小時也還不可移動.
  不過,古德捨己救人,皆是身體還活著時,絕不是至死後才捨,令人以為死後捨較容易,這是大錯特錯,在生時,自已作得主,尚不能捨,死時自己不能作主,某師要立遺囑,死後要捐全身的器官,救助他人,其願力之大,悲心之切,非常欽佩!不過,遺囑能否生效,尚未可知,
請看明末清初的蕅益大師:遺囑火化後,磨骨和粉麵,分給鳥獸施,普結法喜,同生西方,但是,大師往生後,弟子們不敢依照遺囑,奉骨塔於靈峰大殿右}這就是遺囑未能生效的明證.
   捐贈器官是行菩薩道,沒錯!不過,菩薩道應在活著時行,不要等到死後使遺囑去{行}.
行菩薩道,要依靠自己,不要依賴後人.
   有一點,現在只要有健康的身體,人人做得到的,那就是{捐血}!時常聽說醫院在鬧血荒.為何不登高一呼,大家發心捐贈,就是行菩薩道,不但沒有痛苦,而且功德無量,救人一命,願與大眾共勉~~~幸勉{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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