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五月失戀的....
叫大聲一點!! 我吼很久了XD
哪天生個可以照相的,我在幫她拍吧~
呃,就是說很多東西在前女友那啦... 不過又不想去要 所以在買好了...
剛被抓去開會..... 照片在EX電腦裡... 照相機在....呃..EX那裡.... 唉,看來有不少東西要買了...
應該是成功轉型吧? 男女友變砲友? 這跟個人天賦有關 強求不來的...
對吧! 唉,用怎樣的定位去相處都難了 畢竟是曾經愛過的人阿..
我沒法跟過去的女友當朋友 對我來說,難度太高了.... 一段感情最後留下的東西 ...我希望是, 自己曾經愛過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