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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喜歡一個人...
作者: ~emi~ 日期: 2010.09.09  天氣:  心情:
一)兩個人在一起都不需要任何條件嗎? 不能說都沒有,至少有一個重要的條件,
那就是「妳愛他、他也愛妳」。
如果這個條件不存在,在一起就不會快樂,在一起又有什麼意義?好幾次,
在街上看到情侶在路上吵架,語氣激動、彼此互相否定。
我甚至還看到一對情侶在民權東路上當街打起架來,這是不是愛呢?
(二)什麼是愛? 愛就是打從心裡非常喜歡一個人、喜歡和他膩在一起、
喜歡看他笑、喜歡看他發呆、喜歡看他睡的樣子、喜歡他講過的每一句話、
喜歡看他像小孩子一樣,超開心吃東西的樣子。愛就是想到他就會一個人傻笑,
愛就是他的意見聽起來都感覺不錯,愛就是意見不同也不會態度強硬、亂發飆,
愛就是喜歡兩個人一起討論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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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11 18:47
他, 48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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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2 12:53
他, 50歲,台中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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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8 07:58
他, 55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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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5 12:31
他, 48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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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5 10:55
他, 51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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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4 10:13
他, 46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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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2 22:12
他, 53歲,台中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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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0 15:12
他, 50歲,台中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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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0 13:31
他, 55歲,嘉義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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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0 13:19
他, 55歲,嘉義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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