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一位盲胞,因為住處管委會公告,他帶導盲犬出入不衛生,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沒想到去板橋地院開庭的時候,法官問他律師,為什麼不讓親友協助入席就好,導盲犬進來,如果妨礙秩序,要把牠轟出去,引發歧視盲胞的爭議。
連總統府賀歲片都在宣揚導盲犬重要性,馬總統可能也沒想到,居然有法官拒絕導盲犬陪主人進入法庭,當事人就是他,板橋的邱先生。邱先生很生氣,4個月前他才上過新聞,因為住處管委會公告他帶導盲犬Journey出入,違反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寧,因此提告,求償5萬塊,為了盲胞權益向法院討公道,法官卻給他碰釘子。
按照法令,視障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可以自由出入公共場合,板橋地院法官,到底是認為法院不算公共場所,還是認為邱先生的導盲犬不合格?板院發言人表示,這是開庭前法官跟律師之間的溝通,事後被誤解,但也證實法官曾說導盲犬妨礙秩序,就要轟出去,抱持這種態度的法官,邱先生不敢領教,擔心敗訴必須負擔訴訟費用,只能選擇跟管委會和解,有苦也得吞下去。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歧視-法官拒導盲犬入法庭-070116954.html
本人覺得以上報導,還有之前新聞對於法官判決行為的報導,個人深深覺得司法真有正義嗎?這社會的人渣害蟲都帶著高貴的頭銜奪取他人之權益,真是全民公敵國家之恥社會之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