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最大的意函是兩個相愛的男女, 因為共同生活且對彼此的愛情盟約, 而法律上也給這份盟約有了保障 前提是在有愛情的狀況之下 然而實際上生活跟愛情時常相牴觸 生活是時時刻刻分秒不差的進行式 那是需要勞動的,那是需要付出的 包括時間.金錢.體力跟精神力 而愛情呢??它卻是一種狀態 它僅僅是一種精神上的狀態(恕我直言) 它的渺小如瞬間,巨大卻可永恆 然吃著五穀雜糧的人們 更多的時間是被其他的事情佔據著思考 能騰出空間給愛情的並不多 反而越來越少,甚至消失殆盡 時下離婚率不是居高不下嗎 婚姻是需要經營的 而且是全心全意,無時無刻的,無怨無悔還得任勞任怨 若雙方都能有此態度,不管達程度有幾成, 都將是成功的婚姻,而其中相隨而來甜蜜與幸福 都是讓我們願意勇往直前的動力 相對的過程中的吵鬧,紛爭也相對渺小 直到趙詠華那首最浪漫的事緩緩在心中奏起 那才是結婚最好的結果 不是嗎??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