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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生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奔跑吧~~~小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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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幻想中的家。。
作者: 不羨慕 日期: 2010.09.05  天氣:  心情:

俗話說的好: 再好的魚肉吃多了,也還是想嘗嘗大白菜的味道;再好的老婆處久了,也還是想知道別的女人的風韻。所以,如果你下了決心勾引我老公,而我老公也上鉤了,我一點也不覺得奇怪。


        我想感謝你,在許多個寂寞無聊的日子裡陪伴著我老公。人真的很奇怪,會莫名其妙地在人群中感到孤獨,會無緣無故地在黃昏的時候傷感,哪怕他衣食無憂,且有嬌妻愛子相伴左右。孤獨與擁有無關,每個人的心中總有一塊處女地,任憑外面颳風下雨,都永遠無法觸摸得到。或許就差那麼一點點,或許愛和感受就像病毒一樣不斷升級,就差那麼一點點,你就永遠找不到滿足的感覺。


        我知道,如果我溫柔,他就會感受不到辣;如果我安靜,他就會感受不到酸;如果我風騷,他就感受不到甜;如果我善良,他就感受不到苦。而我不想讓他的感受有缺憾,不想讓他在沒有我的日子裡忍受煎熬。



        人生不能想,一想就流淚。我們有我們每個人的事業,只是為了更好的生存,我們不能天天在一起,我們不能時刻都讓對方滿意。在異地他鄉,能有人陪他,也是我前世修來的福。我只是想讓他的生活不痛苦不空白。距離產生的美反而讓我們無法分開,他說他願意在任何一個場合跟任何一個人說,老婆為我做了很多,我永遠不會拋棄她。人說愛是自私的,可是愛也是高尚的,愛的最高境界不是佔有,如果我愛他,我選擇盡一切可能讓他感覺幸福。


        男人經不起誘惑,尤其是美麗女人的誘惑,我老公也是個凡人,經不起。僅美麗女人勾引我老公的過程就會讓他的生活充滿了色彩。不再那麼苦悶。也許他會感覺到對我的傷害,其實只要不以為這是傷害,它就不是傷害。他善意的隱瞞,隱瞞絕對不是欺騙,那就是他不想傷害我。我窮其一生追求的只是他對我的心意,不是任何一種內容和形式。如果你勾引了他,而他發現你就是他一生要找的另一半,我為什麼非要橫在中間?如果你不是,他終究會回到我的身邊。我瞭解並能容忍他的任何一個致命的弱點,我們一起經歷了風風雨雨的見證,有誰能像我一樣始終站在他生命最低谷的邊緣?


        曾經看過一篇文章,寫的特別實在,文章名字叫《她現在能給你的,都是我十年前給過你的!》。我正專心的看電視,他突然說:「我們離婚吧」。他很嚴肅,不像是跟我開玩笑。浮上我腦海的第一個念頭是:他肯定抄股虧大了,或者是得了絕症,怕連累我。我堅決的搖頭,油然而生一股要跟他共患難的豪情。


        他的第二句話將我打入地獄:「我愛上別人了,對不起。」「什麼時候?」我努力沉住氣。「半年了,是旅行認識的,她是導遊,很單純,人又熱情。」也許意識到自己讚美的詞語用的過多,他剎住了,愧疚的看著我。「有多愛?」「十分愛。」我沒有再問下去,問的太細只會讓自己傷的更深,不如給自己留點顏面。

        回憶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我們很幸福。可是,既然人家已經喜新厭舊,我幹麻死不放手呢?我長長吐了一口氣:「一切就按你的意思辦吧。有人能將你這個禍害從我身邊領走,我真是感激不盡。」他驚訝的看著我,他知道我並不是一個心胸豁達的女人。「其實我對你也有審美疲勞。」你把我看的輕如鴻毛,就別指望自己還是我心中的泰山。


        他深感愧疚,決定把家裡的一切留給我和孩子。離婚前,他約我一起吃飯,幾杯酒下肚,他的話多了起來,他說,他希望得到我的祝福,他還主動說起那個女孩,她朝氣蓬勃,跟她在一起,他有被點燃的感覺。想起自己曾經也年輕漂亮,朝氣蓬勃,也曾經那樣吸引他,我與那個,只是隔了十年的光陰,卻被明顯貼上了舊愛與新歡的標籤。


       「她很天真,一點小事也能讓她感到滿足,跟她去購物,抽獎得了一塊香皂;帶她去吃北京餃子;送她一塊20元的電子錶,給她買一個土渣兒餅......她都會欣喜若狂。跟她在一起,我很放鬆,我可以抽煙抽的屋子裡一股煙味,我可以玩通宵麻將,跟朋友拼酒......」他陶醉在自己的幸福裡,滿眼的溫柔。


        而我,像所有的黃臉婆一樣,精打細算,過問他每一筆開銷,買雙襪子都要貨比三家。我不許他抽煙,禁止他喝酒,更反對他吆三喝四的賭博。「和她在一起,我感覺心跳加速,幹什麼都充滿力量。」他顯然已有幾分醉意。


        我打斷他:「從此以後,我不再是你的黃臉婆,不再是你不用支付工資的用人。我可以節省為你熨衣服配領帶的時間,來打扮自己;我可以節省下為你買衣物的錢,給自己挑幾件拿的出手的時裝;我可以不用絞盡腦汁地搜索魚的N種做法,不用討好你的胃,想吃飯我就做,不想做飯,我可以帶女兒去吃快餐;我可以不再擔心你抽煙傷了肺,喝酒傷了肝;我不再為你洗吐的一塌糊塗的被單;不用在你醉了酒,睡在街邊某個角落時,一邊哭一邊滿大街的找;我可以不用再操心你老家的親戚今天誰做壽,明天誰娶媳婦,不用再每個月給你爸媽寄生活費;不用每年跟你坐半天的車,提著大包小包走十多里山路,只為陪你父母吃頓年夜飯.....是啊,離婚,真是太好了!」說完這些,我淚如泉湧,而他則楞楞的看著我,我一直都表現的很冷靜,可是,一點酒精就把我的內心出賣了。三十多歲的女人,誰不在乎自己經營多年的婚姻?我又笑起來:「離吧,離了看你得意多久,你十分愛她是吧?她也十分愛你是吧?走到一起後,一起生活幾年,看你還會不會見到她就心跳加速,她現在能給你的都是十年前我給過你的,你就折騰去吧!等你折騰夠了就會發現,你只是把我們走過的路又重複走了一遍而已。」「你醉了?」他有些緊張的看著我。


        「我沒有天真單純過嗎?我沒有年輕美麗過嗎?我把你送的一隻銅戒指、一本書、一枚書籤視若珍寶,冒著嚴寒為你織手套。我也十分愛過,可是走進婚姻,女人的角色就複雜了,在愛的同時,有了很多責任。他不可能再十分專注的愛一個人,她要從這十分愛中分出一分愛公公婆婆,又要從中分出一分來愛自己的父母,還要從中分一分來愛孩子。十分的愛經過婚姻的洗禮,就只剩下了七分。當另一份十分的愛襲擊她的幸福時,她就無以抵擋......


        最終,我們沒有離婚,他改變了主意。他說我清醒的時候沒有醉酒的時候理智,也沒有醉酒的時候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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