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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最幸福的悲劇‵ [02]
作者: 水樣〃小稀〞MS_藝圈™ 日期: 2009.02.18  天氣:  心情:






02.
  
   
  當我們三個男孩子,帶著自己的聯誼伴侶走在M大,所有人都看向我們,大概是太醒目了吧!
  
  「幹嘛都不說話?」女孩拉了拉我的手,我則回她:「沒話題,而且我話不多。」
於是,女孩開始聊起新聞系的工作。
  
  她跟我們一樣都是大二生,但是系上的工作、報告,都比我們還要來的多。當初在推甄的時候,我原本也想報T大,
可是沒推甄上,於是跑來念M大,聽到張雨喬這麼說,我鬆了口氣,慶幸那年我沒有上T大。
  
  張雨喬的長相其實很普通,對我來說是這樣。她比我矮一點點,所以說話時我不用低下我的頭,也不用抬起我的頭和她對話。
以前參加過很多次聯誼,但是每次都是抽到那種,比我高又很正的女生,而我不是她們的菜,阿文他們才是她們的菜。
   
  「你知道麵包跟蛋糕的差別嗎?」張雨喬說。麵包跟蛋糕的差別?這問題問倒我了。
於是想了一下子,我回她:「一樣都是用麵粉做的,差在哪?」
  
  「差的可多了。麵包只是拿來填飽肚子的,蛋糕呢,吃了會讓人有幸福的感覺,尤其是草莓蛋糕!」張雨喬開心的解釋著。
我交過的女朋友裡,大多都不愛草莓蛋糕,喜歡的都是黑森林,於是我又說:「我認識的朋友裡,都不喜歡草莓蛋糕,所以不會有幸福的感覺。」
  
  「女孩子應該都喜歡吃吧?」張雨喬皺起了眉,然後開始說著草莓蛋糕的製作課程。
而她的結論呢,則是只會出現在小說裡的一句話,「用真心去做,吃下蛋糕的人就會覺得幸福。」
  
  不喜歡吃蛋糕的我,從來不會去研究這個,於是我猜測,張雨喬大概是個愛吃蛋糕的女孩子吧!
  
  
  「接下來,我們要去夜遊!」天色漸漸地暗了下來,阿文提議要去夜遊。
我記得兩個月前,我第一次去夜遊的時候,曾經因為天色太暗而摔車。車子壞了,我人沒怎樣,但坐在我後台的女生可就慘了,裙子破了、高根鞋的鞋根斷了,所以要去夜遊前,我都會先告訴女伴,可能會摔車的事情。
   
  「摔摔看啊,如果真的摔了,我會把你一個人丟在那裡,自己把車騎回家!」張雨喬笑的很開心。
她是個很開朗的女生,話很多,比起那些羞澀的女孩,張雨喬看起來很亮眼。
  
  
  這次我們不是去墓園,而是跑到了陽明山來。
這裡一直是約會看星星的聖地。以前我常常帶歐婕來這,但是今天我卻帶著別的女孩子來。
  
  「又不是要約會。」我說。
「這你就不知道了,我們啊分成三組,到一個適合聊天的地方,然後……你知道的!」阿文說。
  
  阿文這我們系裡,一直是很搶手的男生。因為他懂得女孩子的心,懂得體貼女孩子,而我呢?只不過是個配角罷了。
好聽一點說聯誼,說難聽一點,就是我跟另外一位同學,不是來聯誼的,是來這當綠葉,襯托出阿文的帥氣。
  
  「這裡,好嗎?」張雨喬笑的很開心,聽說她只交過一次男朋友。
「嗯,」我說,「為什麼要來聯誼?」
  
  張雨喬說,她參加過很多次的聯誼,只為了找一個依靠,但是每次都沒有收穫。
「或許我不適合參加聯誼吧。」她嘆氣。
  
 「是妳想太多了,只是時間還沒到罷了。」語畢,我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包菸,然後點燃它。
張雨喬她則是靜靜的看著我抽菸,有時會問我:「為什麼抽菸?」
  
  第一次抽菸,大概要從國中開始說起。
  
  
  人人都會有叛逆的時候,只是我來的比較早,國一就開始叛逆了。
學了抽菸、打架、喝酒,是出了名的壞學生。
  
  但是那群朋友總會說:「女生喜歡會抽菸的男生。」
小時候太懵懂,於是我就聽信了這句話。
  
  「可是,我不喜歡菸味。」張雨喬摀起了鼻子,露出很厭惡的表情。於是我將菸熄掉。
  
  張雨喬開始說起了自己的初戀。
  
  那時她才國二,愛上了一位學長。每天她都會站在自己班前面的陽台看學長,有一天她鼓起了勇氣,向學長告白。
學長則說了一句:「我也很欣賞妳。」
  
  於是他們就在一起了。至於為什麼分手呢?這個理由大概是最普遍的吧!只因為學長要上高中,所以就跟她分手了。
  
  以前我交過的女朋友也愛用這招,不是家人反對,就是要好好念書。我安謂她:「時間到了,真愛自然會出現。」
    
  後來我們聊了很多,忘記了集合時間,於是阿文問我:「在一起了喔?」
我瞪了他一眼,說:「在一起個頭啦,我還有歐婕欸。」
  
  騎著車,天氣有點冷,坐在後頭的張雨喬縮成一團,不停的顫抖著。
將她們送到T大之後,大家都笑的很開心,大概都有找到適合自己的人吧。
  
  「穿那麼少的衣服,難怪會冷。」我無奈的看著張雨喬。
「女孩子為了愛漂亮,就算天氣再冷,也要穿的很清涼。」她說了一句很白癡的話。
  
  「可是,我女朋友不會啊。」我對著自己說。
歐婕她不像其他女生一樣,只愛穿長褲,而不是穿那種短到不行的裙子。
  
  慢慢的騎回宿舍,到門口之後才發現,門已經關了。
「啊幹,我忘了有門禁!」阿文大聲的叫著。
  
  宿舍裡的同學我們大概都認識,所以就請他們幫忙。還好我們的房間是在三樓,一下子就成功的爬上去了。
舒舒服服的洗了個澡,走出來的時候發現阿文已經睡死了,而且睡的跟豬一樣。
  
  無奈還是無奈。躺在自己的床上,總覺得枕頭怎麼有點硬,掀開之後,我才發現自己今天忘了帶手機出去。
「十二通未接來電。」上頭顯示著。
  
  我看了看號碼,打過來的是歐婕,我想……我明天應該會很慘。
現在回電也不是,呆呆的躺在這也不是,我,該怎麼辦呢?
   
   



  
 如果我告訴妳,我忘了帶手機,妳信不信?
  
 如果我告訴妳,我今天去聯誼,認識了一位還不錯的女孩,妳會說什麼?
  









             台論:陽光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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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21 23:49
他, 35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23 22:38]:

滿喜歡的啊 =)

 
時間:2009-02-19 22:26
他, 35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20 21:35]:

摁 對阿‵ 陽光小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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