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仍是氣在心頭~~~~~ 前天晚收到上司的電話, 她說我們把文件弄錯了,問我為何會這樣的錯, 說了兩句便掛了我的線,過了一會兒她又再次打來,用語氣不好的跟得說,要我及另一同事在下一個月的薪水裡各扣一萬元, 說完並沒禮貌地"卜"的一聲掛斷了電話~~~後來她致電給我的同事,同事再跟我說第二天上司要我們晚上6時下班後要留在公司直至到晚上9時才可下班,以這樣方式來懲罰我們的過失.........雖然我們打錯了文件也不至於到要在員工的薪水裡扣錢吧!以我個人認為,這樣懲罰我們會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