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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事變調 男拾獲筆電 硬要3成
作者: 如萍 日期: 2011.10.22  天氣:  心情:
男大學生阿成(化名)日前在路上撿到一部筆電,就近送派出所處理,後與女性失主聯繫時卻堅持索討「三成」報酬,雙方發生嚴重爭執,討價還價後初步以三千元成交;警方私下搖頭,感嘆好事變調。

警方側面瞭解,阿成目前就讀高雄某大學,筆電失主則是中部某大學學生,兩人是經電話聯繫、沒碰過面。

警方說明,阿成六月間在鳳山區建國路撿到一台筆電,就近送交附近派出所,警方根據電腦資料找到女主人,聯繫她到警局領取遺失物;失主當時很感謝拾獲者,以警局電話向對方致意,後來疑似留有手機給對方。

幾天後,警方接到失主來電求助,指阿成堅持要依規定索討「三成」報酬、約五千餘元,但失主衡量自己能力與筆電價值,僅願給予三千元,雙方未達共識。

阿成除與失主發生爭執,也數度前往警局瞭解相關規定,他告訴警方是不滿失主「態度」,才堅持索討報酬,提出五千餘元是上網查詢筆電售價後、換算三成比例得出。

因失主不肯讓步,阿成還一度考慮循司法途徑解決,包括調解會、甚至提出民事告訴。

阿成數度走訪警局、堅持索討筆電三成報酬,引起警局內部議論,警方處中立角色,只能解說相關程序,私下卻對其做法頗為存疑,感慨原本是件好事,如今都變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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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23 03:31
他, 44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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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2 12:17
他, 47歲,新竹縣,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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