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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有夠差勁的習慣
作者:
灰眼
日期: 2011.04.12 天氣:
心情:
今天一早出門就覺得非常不順
先是在巷子裡有人就大喇喇的把車停在中間
害我只能從旁邊的小縫鑽過去
接著, 在路上又接連好幾次遇到前面開車或是騎車的人
突然換車道或是迴轉, 還差一點撞上去
也好幾次有行人完全不看路, 直接從路邊衝出來往對向車道跑過去
是說, 闖紅燈就已經不對該小心了
偏偏這些人好像馬路都是他家的, 完全不看路
假如真的被撞到了, 說真的, 我是很難去同情他
可是呢, 在台灣假如是行人違規被撞
駕駛人還會被告, 判賠
原因多半是, 業務過失
想起很多年前的一個朋友, 他媽媽在國外時就是自己違規穿越馬路被撞, 然後過世
結果, 因為是自己違規. 所以也告不贏
有些時候, 不是想幫駕駛人說話
可是, 現在人只要出意外
大部分的人都會說是別人的過錯
看來, 不只要好好修法
還要好好從新教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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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12 23:13
她, 38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11-04-13 01:01]:
這算是很有感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