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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啊另一半還沒出現的人不就都免寫
作者: 日期: 2008.11.17  天氣:  心情:
雖然這個本週話題是有另一半才寫得的,但是基於好玩來到鬧熱的人性原則,老子也來湊一腳吧! [=D]

基本上呢,有另一半的人,狀態有兩種,感情好跟感情不好。

跟另一半感情好的,本週話題就是甜蜜大放送的大好機會,讓普羅大眾看看我們小兩口子是多麼幸福美滿、鶼鰈情深!而且還能再更加深加強彼此感情的濃稠度,享受享受所謂的有戀情的好處呀!

至於跟另一半感情出問題的,本週話題就是溝通(抱怨)的大好機會,讓情人知道自己哪裡不爽之餘也讓大家看看自己受了哪些委屈,如果能夠藉著好像在怨歎實則在表達「你對我其實多重要影響力其實多大」的訴苦,挽回情人的熱情,那是每個感情不好又分不了手的怨侶的大願!

當然啦,沒有另一半的人,狀態也是有兩種,還沒交過跟已經分手。

還沒交過的,就是趁這個機會公佈「歡迎搭訕」了呀!那還有啥好說的,對吧? [X-)]

至於已經分手的,就是一定要趁這個機會把悲情的詩詞歌賦大作特作呀!讓人家知道你被傷過多深,又是個多麼深情的人,這個一定要的囉! [)-D]


行筆至此,有點愛亂鬧場的我忍不住要這麼想了。

怎麼我們何不來個反其道而行呀?嗯? [=D]

跟另一半感情好的人,就來一句「我跟他之間是我們的事」,

跟另一半感情不好的,就來一句「我跟他已經是過去的事」,

還沒交往過的就說,「另一半的秘辛是我以後會知道的事」,

已經分手了的就說,「另一半的秘辛是我真不該知道的事」。




這樣,不曉得是不是會好玩一點哩?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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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1-28 16:58
恭喜!
您投稿「本週話題」的日記獲選囉!
我們將送您「愛情,真相大白」書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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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員
 
時間:2008-11-21 09:23
她, 39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21 14:28]:

沒錯沒錯~~這就是沒家累的好處呀!
懶得管別人怎麼想,老子高興怎樣就怎樣~呵呵!^O^

 
時間:2008-11-18 11:37
她, 3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8 13:15]:

謝謝啦~這次的本週話題太讓人有感而發咩~^^"

 
時間:2008-11-17 20:30
她, 63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8 13:14]:

謝謝!!!^O^

 
時間:2008-11-17 15:13
她, 41歲,高雄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7 19:04]:

^^

 
時間:2008-11-17 01:44
她, 49歲,新竹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7 01:42
她, 49歲,新竹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7 01:44]:

我知道^^
所以我的座右銘是「喜歡上哪個就是上輩子欠哪個錢」!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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