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分手中的當事人,真得可以從容面對分手之後的新身份——朋友嗎?我倒覺得有時候這種想法,倒像是為自私的自己找到的最好解釋。一段感情,不管時間長短,不管因為什麼導致分開,都無法否定在感情過程中彼此真摯的付出。所以,最後分手時,即便是性格最好最理智的人,也難免沉浸在最最痛苦的折磨中找不到情感的出口,這個時候,面對做朋友的要求,誰能立刻一笑而過之後坦然面對呢。
所以,做朋友,難。
難就難在,身份馬上轉變的不適應。這種不適應通常會有幾種表徵:你已經決心忘記他/她,對方卻可以輕鬆與你相處,你開始找不準自己的定位;不明白對方到底是怎麼想的,這種貌似曖昧的關係,會影響到你和現任戀人的關係;因為陷入朋友的新身份,有很多時候開始有幻覺,對方是不是依然還愛著自己……這些簡單的描述,也許還不能一針見血地戳到痛處,畢竟只有當事人才更能感知,這朋友要做到什麼份上,才是恰到好處。所以,很多人,不願做朋友,寧願幹乾脆脆得永遠不再有交集,省去更多的疑惑和煩惱。從此之後,橋歸橋,路歸路,天涯各一方。
俗話說“買賣不成情意在”,如果用這句話來概括想做朋友的心理狀態,也許很多人不同意。可這確實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真實。說白了就是不想曾經最信任的人就這樣形同陌路。
分手的戀人能不能做朋友,不光考量一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自我修復能力還有分手後繼續相處的協調能力,這看似簡單的要求,沒有固定的標準讓你遵循,也沒有竅門讓你找到捷徑,不過是看兩個人對待一份感情的態度。如果你有繼續承擔做朋友的勇氣,那麼試試也無妨,不過千萬別再賦予它太多曼妙的理想,因為分手之後做朋友的度,實在不好拿捏。 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