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一名男子與女友在街上爭吵..結果搞到女友進醫院...
女子進醫院後..男子去看她..女友不相理..結果被院方人員請出去..
隨後再進醫院時..拿出預藏的尖刀..瘋狂砍殺女友..
又是一起這樣的案件...這讓我又再想起多年前我們學校發生的一起殘忍情殺案.. (富家男追求女不成..砍女200多於刀..女子面目全非..當場死亡)
唉..我的想法是..
有必要搞成這樣嗎...畢竟曾經相愛過..何苦弄到如此的地步...
我猜..應該就是欠缺溝通吧...很多情侶..喜歡為小事吵架..雖然吵架也算是一種溝通..
但常常吵完之後沒結果..這不是白吵了嗎...不但解決不了事情..還傷了彼此..
等於回到原點又更傷..久而久之就成了無法挽回的痛..
可是...這樣的道理人人都懂..
"每個人都會用一套看似理性的說法來闡明.但又有幾個人能夠在事發時理性面對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