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7 18:59
博士候選人卻刻意阻擋救護車,駕駛家屬強調,他是精神官能症發作,受不了警笛聲,才會做出失控行為。但看在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眼裡,這名駕駛不但能遵守交通規則,也沒有任意變換車道,不像患者常見的焦慮反應。
救護車警笛,急促地呼嘯而過,警告附近的人車注意,不過這聲音恐怕會刺激躁鬱症患者。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這個時候就會手忙腳亂,因為情緒不穩定,慌了,這個時候,你可能胡亂搖方向盤,或是錯把煞車當加油器踩下去,那這個時候,不小心就撞了前面的車子,或是撞了旁邊的車子。」
但是回頭看擋救護車的蕭姓駕駛,他不但沒忘記紅燈要停車,而且很規矩地停在停止線之前,鏡頭拉遠一點,橘色轎車保持直線前進,沒有左搖右晃,連切換車道也很平穩,和醫師口中焦慮的症狀,大不相同。
楊聰財:「搖車窗、比中指,這種東西,其實都一定要在很清楚的意識之下,而且是一種蓄意,也許是一種憤怒,或是情緒的反應。」
有精神障礙的人,究竟適不適合開車?一直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果死者家屬真想追究責任,先決條件是死者在上救護車前還有生命跡象,但是卻因為擋車延誤就醫,兩樣條件都存在,才能告蕭姓駕駛過失傷害和過失殺人罪。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他肯定得面對消防隊控告妨害公務,最多3年刑期的責任。因此不論是不是躁鬱症惹禍,精神疾病絕對不是脫罪的保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