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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你們跟教育部長有差嗎?
作者: 黑色萬寶路 日期: 2007.11.27  天氣:  心情: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就是有人分不出""和""的用法...


喔~還有


""跟""的用法


求求台灣人...你們別再用沒營養的"新注音"輸入法了


"ㄅ半"才是正確的道路


好吧...我偏激了


你看但我還知道我偏激

而很多人卻不知道自己的過錯
更可惡的是知錯還不改!


要用可以...請挑選好您要的字
再按下您那該死的Entet鍵...


Please...


當你們口口聲聲在罵教育部長的時候


有沒有自己捫心自問你們比他好多少了


你爸媽不難過我都替你們難過了


你們以為打錯字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錯了!


當你們習慣打錯字時


代表了你們的不在乎


對於你說出的話不在乎


對於你的遣詞用字不在乎


不在乎的東西回答別人


不在乎的話語與人交談


代表著你們的不細心或是不真心、不真誠


當對待別人無法拿出真心


卻又活在這種世界裡


每天日復一日的過著這種生活


久而久之


你們對其他的事物也會相同的失去了細心


也許你們只在乎自己想在乎的事物


但就像你們對你們自己打出的文字一樣


成為一種習慣


一種該死的惡習


當對於生活中許多小細節不在乎


那想必對於課業以及事業、感情上許多的小事情


也會漸漸成為一種固有的不在乎模式而忽略


小事會成為大事


大事會累積在生活中


成為一個人的缺點或缺陷


當自己完全不在乎生活中的小缺陷時


未來的人生卻會因為這些小細節而有重大的改變


長大後不是走歪路就是成為自私自利的人


因為他們對自己的人生不負責


沒擔當、不在乎


不在乎這個人生


進而不在乎世界


不在乎周遭的人事物


失去了評論事情的能力


失去了道德觀


失去了真心和關懷


殺人放火等等惡行也都不會去在乎

對!這種人到最後就是



叛國賊!漢奸!走夠!社會之恥!國家之恥!


就是因為他們從小打字時


不去對於自己的文字、文章負責!


"ㄅ半"不好用?


傻孩子,因為"ㄅ半"需要要記憶及反射動作來操作的
常用字及常用連接字通常都會在第一頁的1~9號中


當然,說穿了就是要熟悉
才能上手
習慣用"ㄅ半"的人當然也不需要看鍵盤打字


沒有付出怎麼能獲得
這就像是一種技能、一種專業


學會了,就是你的!

當然,最可恨的那種人就是
用"ㄅ半"打字還打錯字的人
少在那邊用找不到字當藉口


"新注音"是給那些習慣火星文以及什麼不知所云該死國小國中三小文在用的
因為他們認為可以一口氣打好一段文章


然後敲兩下Enter鍵(你看,還要敲兩下多花那0.047秒)
這樣可以迅速的打出他們要說的東西


不是嗎?


網路上沒有國文老師
也不會有什麼錯字糾察隊登記他班級姓名座號來叫他留校察看


去你的...


既然要當宅男腐女何不把你們的國文修好一點
這樣成天罵別人"注音文&火星文 請離開"


我看真正該離開網路的人是您吧


您吧


您吧


您吧


您吧


您吧








您母卡好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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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18 13:36
她, 45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2-04 19:31
他, 42歲,桃園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4 23:21]:

可能是因為我年紀到了...

 
時間:2007-12-02 08:34
她, 99歲,桃園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2 22:03]:

哈哈哈

"的"屁阿哈哈

 
時間:2007-12-01 22:31
她, 42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2 03:14]:

 
時間:2007-12-01 00:16
她, 38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1 01:46]:

太濕?

 
時間:2007-11-30 22:12
他, 4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30 22:27]:

抱歉喔 是用"的"。

通常"的"會用在某動詞後面~再接上名詞~例:

說的、做的、看的書、吃的飯、拿的錢等等等...

"得"通常如果用於動詞後面會變成比較級的東西~例:

我說得比你好、我跑得比我快、我長得比你帥等等...

"得"也會用於形容詞前面,例:

寫得爛、唱得爛、跳得爛等等等...

我真懶得打這些東西,我不是中文系,
國文也沒特別好,我覺得台灣教育真的完了。



ps:我真懶"得"打這些東西,是的"得",注意到了嗎?

 
時間:2007-11-30 22:08
她, 45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30 22:32]:

不用懷疑,是用"的"沒錯。

 
時間:2007-11-30 22:05
她, 45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30 22:32]:

根本不需要去解釋這些,唉...

這些詞在生活中應該是已經成為不用思考就該知道如何使用的了。

解:還用想嗎?當然是打出"的"文字。

我"的" = 英文裡的My 這樣解釋應該大家較能懂

"的"會屬於一種有歸屬性質的詞,也就是前面的名詞
或動詞是屬於某人佔有的。

 
時間:2007-11-30 07:33
她, 45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30 18:18]:

你在自呼巴掌嗎?


而且我分"得"清楚

當場就露餡了...

 
時間:2007-11-30 01:47
他,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30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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