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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妨害家庭論★╮
作者:
╭嘟嘟〃點小妞°
日期: 2010.12.21 天氣:
心情:
話說,網咖客人跟我說。
對於某對人的行為,已經勾成了所謂的妨害家庭論與通姦論?
對於法律我是不太懂啦!
不過對於某人的丈夫要是想要蒐集證據的話。
某人在我公寓上直言不謂的說她是某某某的女朋友?
這種話與不叫做曖昧了吧?而是直接承認了吼 [:o?]
對於上述,想刪除,OK啊!
但是應該想不到我有備份吧?
再說,公寓那邊也有資料庫存,想調閱會員留言內容也不是太困難的事!
別懷疑公寓留言有所謂的IP位置。
而在公共場所網咖...沒開台玩電腦,陪到天亮事件。
店內似乎也有所謂的監視攝影器?
我記得,隔天早上我來接班時,有人是穿著某個人的外套站在櫃檯旁看PPS陪伴上班?
這叫做曖昧不明?
而至於.....偷渡到家裡去...之後的發展..... [:o?] [)-D]
我想這點,不用說的明瞭了吧?
有或沒有,不清楚不明瞭,本人我呢!
不予置評。
錯在,好奇心,可以有,但是好奇心可以殺死一隻貓,更可以殺死自己。
錯在,不該再來打擾我平靜的生活。
錯在,當初答應了我就算交了新對象也不會帶來公司,現在你的作法又是什麼?
錯在,當初某人跟線上對象稿曖昧。錯在,當初我管太多。
錯在,當初某人說謊。錯在,當初我為什麼要質問【你為什麼說謊】
錯在,我真的沒有權利質問嗎?《笑》
※停止你們的好奇心,我也會停止。※
補充一下,如果所謂的已婚,是沒有簽字的已婚。
那上述的當然也就...沒用處。 [;-)]
***心情小語***
〝老話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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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開始反擊時不要怪我★╮
╭★人的忍耐度是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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