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661510
 大手拉小手。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應該是我還沒看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起吃苦的幸福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和另一女人約會
作者: 大手拉小手。 日期: 2009.07.27  天氣:  心情:


很感人的一篇文章, 分享給你 ! 






結婚了廿一年後,我發現了一種別出心裁的方法,可以讓愛的火花永保新鮮。

不久以前,我和另一位女士約會,其實那還是我妻子的主意,


有一天她說:「我知道你很愛她。」我很驚訝,立刻爭辯說:

「但我愛的是妳呀!」「我知道,但你也愛她呀!」 







我妻子要我去看的女士是我的母親。







她已經寡居了十九年,然而我忙碌的工作和身為二個孩子父親的責任,
令我分身乏術以致很少有時間和她相聚。

那晚,我打電話給她,邀約她第二天和我一起吃晚餐和看電影。 
 








「怎麼了,你還好嗎?」她問道。

母親是那種會認為晚上那麼晚打電話,又突然邀約她
,一定不會有什麼好事的人。

「我想如果有機會和妳單獨約會,一定很有意思。」我回答。


 
她想了一會兒,然後說:「我非常樂意。」




那個星期五下班以後,我開車去接她時,心裡有一點緊張,
因為從未嚐試過這樣的約會 。
當我到達她家時,我看她對這樣的約會,似乎也有一點緊張。 
她在門內等著,身上穿著大衣, 裡面那件禮服還是最後一次慶祝結婚紀念日所穿的呢! 

她的頭髮還特意捲了一下,臉上 的微笑像天使一般。



上了車後,她得意洋洋地說:

「我告訴我的朋友,我要和我的兒子外出約會,他們都好羨慕,迫不及待要聽聽我們約會的情形。」



我們去一家雖不豪華,但十分雅致,溫暖舒適的餐廳。
我母親挽住我的臂彎,好像第一夫人一般。
入座以後,我必須幫她看菜單點菜,因為她的眼睛現在只有大的字才看得見。 


用餐一半時,我抬起頭來,看到母親正在凝視我,
嘴角帶著懷舊的笑容說:「記得當你小時候,總是我為你看菜單的。」

「那現在妳正好可以休息,輪到我來為妳服務了。」我回答。




一面享用晚餐,我們一面聊天,聊得很愉快,
談了許多最近幾年來,各自生命中的一些 事。

我們聊得太久了,所以趕不上電影。當我送她回到家門口,

她說「我要再和你一起外出 ,但下次讓我作東好嗎?」我答應了。







回家後,妻子問我:「你的晚餐約會如何?」

「非常有意思,比我想像的好多了!」
~我 回答。










 





幾天以後,母親因心臟病猝發而去世。這事發生得太突然了,讓我完全措手不及。






不久以後,我收到一封信,裡面是上次我和母親約會的那家餐館的一張收據,
上面有一
張字條寫著:「我已先付了賬,因為我確定自己不可能再有機會去了,
但我還是付了兩人份的賬──你和你的妻子。







從那一刻起,我深深體會,一定要及時說:
「我愛你」,並且要常常撥出時間給我們所愛的人。


世上沒有任何事比自然如來因緣和你的家庭更重要,


多花時間和他們在一起,因為這事絕不能拖延到「以後有時間時
」。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 是人生一大憾事。










標籤:
瀏覽次數:164    人氣指數:8924    累積鼓勵:43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應該是我還沒看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起吃苦的幸福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7-30 21:53
他, 48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30 23:08]:

^____^

 
時間:2009-07-28 20:47
他, 9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8 22:19]:

恩,你是好孩子,會有福報的 ˊˇˋ

 
時間:2009-07-28 19:06
有看到流言ㄇㄏㄏ
 
時間:2009-07-28 18:55
他, 73歲,台中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28 15:09
他, 4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8 21:46]:

花心鬼..扣分啦你 ˋˊ

 
時間:2009-07-28 10:11
他, 73歲,台中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8 12:23]:

ㄌㄩㄝ

 
時間:2009-07-27 23:41
他, 73歲,台中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8 00:06]:

阿不就什麼都可以閃 = ="

 
時間:2009-07-27 23:13
他, 44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7 23:49]:

乖  ~ 

 
時間:2009-07-27 22:56
他, 73歲,台中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7 23:38]:

這位大哥..閃光在哪裡
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都亂亂給貼紙ˋˊ



給我們一個讚!